本书分为大学道德责任概述、大学道德责任的历史考察、大学承担道德责任的合理性、大学道德责任的主要内容等共七章。
虽然我对高等教育没什么研究,但对大学具有深切的关怀,这是因为我在大学工作,大学几乎是我的精神家园。因为与大学共命运,我就常常思考,人类发明了大学这样的机构,是为了什么?大学对于人类具有怎样的价值?大学具有怎样的伦理承担?它具有怎样的道德品性?我明白,在大学充满坎坷的生命成长中,其自身在形而上的理念层面也在不断追问这样的问题。
我觉得,虽然大学在历史中慢慢形成、演化和成长,但它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是人类高贵精神与智慧的体现,是人类最伟大的文明装置。大学通过对知识的追求,改变和促进人类对自己与世界的理解;凭借对理想和理性的信奉,大学为人类社会的生活提供方向;凭借高深的学习与教育实践,大学培育和提升人类的精神与智慧,使一代代精英站在历史与前人的最高点,开创新的未来。凭借大学,人类加速了自身的进步,开始了前所未有的精神文明、文化更新及知识与理念的创造。
人类的精神总是对大学怀有最高贵的期望,期望它是人类理性与价值的定针,期望它成为人类之船的领航者。由于大学是思想与智慧的创发地,大学代表了社会的良知,代表了人类的理想。也许大学才是柏拉图所说的哲学王,因为大学是人类社会的思想创造者、理性领导者、价值批判者,是人类在历史的偶然性命运中把握方向的智慧实体,是人类实现自我精神救赎或自我解放的装置。在这个意义上,大学是为人类的文明服务的,而不是以某个社会或者特殊的国体服务的工具。大学承担着引导社会向上、向善、向美的责任,是一个社会的崇高精神和价值的守护者和守望者。没有大学在各个方面的学术认知与思想,人类就缺乏判断和选择未来前进方向的心智,所以,大学是社会的价值定针和理性守护者,也是对人性最高贵部分的守护者和弘扬者。大学虽然生存在特定的社会里,但并不是特定社会的依附,不是权力与势力的工具,它必须是一个社会的智识和道德的中流砥柱,它所坚守的价值和责任必须不是基于特殊社会的特殊需要,而是对于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普遍标准,大学应当是永恒价值的永恒守护者。
尽管人类社会对大学具有崇高的期望,但就具体的历史现实而言,有的社会还是对大学怀有畏惧之心,害怕大学的道德良心。这是因为大学的精神包含着通过知识、学术、思想、人文教化而反思和超越现实的努力。大学孕育和鼓励人们对社会的观念和实践进行理性批判,激发人类为社会进步和文明承担道德责任。特别是借助想象力和批判力,大学在一个社会中激发和鼓励理性的透彻思考,而不是让那些似是而非的意见蛊惑大众而不受到质疑和检验。在这个意义上,大学是人类走向自我解放的根本方式,是摆脱自我奴隶化的方式。大学因其学术与研究,是一个社会最为重要的自我意识,或者说是一个社会进行自我认识、保持自我清醒的根本方式。假如大学仅仅是社会的工具,而不是智慧的自我认识机制,那么大学的作用就大大地打折扣了,而这样的社会更是缺乏眼界的,其精神是麻痹的、庸俗的。
王向华(1974-),女,山东济宁人,教育学博士,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曾先后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访学。参与和主持国家、省部级课题多项。代表性著作有《对话教育论纲》《高等教育的生成与变革》(合著)。在《教育研究》等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导言
第一章 大学道德责任概述
第一节 责任的含义
第二节 道德责任
第三节 集体道德责任
第四节 大学道德责任
第二章 大学道德责任的历史考察
第一节 中世纪大学的道德责任
第二节 14-17世纪初大学道德责任的发展
第三节 17世纪中期到18世纪末大学道德责任的发展
第四节 19世纪大学道德责任的发展
第五节 20世纪大学道德责任的发展
第三章 大学承担道德责任的合理性
第一节 大学机构的性质
第二节 大学学术的道德诉求
第三节 教育活动的道德性
第四章 大学道德责任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大学职能与大学责任
第二节 科学研究中的道德责任
第三节 人才培养中的道德责任
第四节 社会服务中的道德责任
第五章 大学道德责任的实现策略之一——道德领导
第一节 道德领导理论概述
第二节 道德领导理论与大学组织
第三节 基于道德领导的大学道德责任实现策略
第六章 大学道德责任的实现策略之二——道德教育
第一节 大学道德教育概述
第二节 大学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大学道德教育改进策略
第七章 大学道德责任的实现策略之三——社会批判
第一节 大学社会批判
第二节 大学社会批判的起源与衰落
第三节 大学社会批判的重构
参考文献
后记
《大学教师专业发展丛书:大学的道德责任》:
大学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自其诞生之日起便承担着不同于一般社会机构的责任。可以说,大学的道德责任一直伴随着整个大学的发展过程。从大学的使命或者职能来说,大学在近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单一的教化机构,到教学科研合二为一,再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位一体的发展阶段。本章试图通过对大学发展历史的梳理,理清大学道德责任的演变脉络,分析社会、宗教、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对大学承担道德责任的影响。
在大学跌宕起伏的发展历史中,如何描述众说纷纭的不同时期的各种事件?任何著作恐怕都很难做到详尽地描述一切事件。大家往往根据自己研究的需要,一般会选择几个关键的转折点或事件来论述。英国兰开斯特大学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哈罗德·珀金(Harold J.Perkin),曾尝试通过集中阐述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四个重要阶段或转折点来说明大学是社会的动力站这一观点。这四个阶段分别是:(1)对中世纪社会秩序既起过推动作用、又起过摧毁作用的一种欧洲独特的机构的产生;(2)通过英格兰和苏格兰大学的案例研究,说明近代欧洲初期这一机构的兴衰;(3)通过19世纪德国大学的诞生,解释大学科研职能的出现,德国大学“基本上是无意识地转变成为发现新知识的工具”,作者然后阐述了德国大学对英、美、日的同样并非有意的影响;(4)作为“后工业社会”的“轴心机构”(axial institution)的大学,在20世纪中叶发展到了顶峰。莫里斯.R.贝鲁布(Maurice R.Berube)和克莱尔.T.贝鲁布(Clair T.Berube)在《道德大学》一书中指出,“现代大学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是红衣主教纽曼的模式,他强调教育因教育本身而存在;第二是德国研究型大学的兴起;第三是因美国而出现的——服务型大学”。主洪陶的硕士学位论文《大学道德责任的历史演变及启示》分三个阶段描述了大学道德责任的演变:中世纪的大学道德责任;17世纪至19世纪末大学道德责任的演变;19世纪末至今的大学道德责任。
如果想要梳理各时期各国大学的道德责任演变可能要几套丛书才能完成,所以《大学教师专业发展丛书:大学的道德责任》只打算分析大学发展过程中几个关键的转折点和代表性国家的情况。大学发展过程中,各种理念交叉重叠反复,很难按时间段截然分开。为了叙述的方便,本章大致分成五个阶段来梳理大学道德责任的历史演变。第一阶段,中世纪,西方大学的诞生。第二阶段,1500-1650年,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时期大学道德责任的发展。第三阶段,1650-1800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的高等教育出现了长期衰落的现象,后来在取代牛津和剑桥等古大学的新院校开始了复兴。这些新的院校,如设置自然科学课程的学院、工人讲习所,以及从伦敦大学和达勒姆大学开始,在设置上不同于旧大学的一系列新大学。第四阶段,19世纪德国研究型大学的创立,关键的方法是形成单学科教授,强调高度专门的研究,以研究为基础进行教学。德国的学术在这个基础上向前全速发展,德国的大学制度在很长时期成为公认的国际模式。第五阶段,20世纪大学道德责任的发展。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早期,高等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一个法人的官僚机构,完全成为或者非常接近国家的一部分,一般地说,成为“近代社会的轴心机构”。20世纪中期至今,高等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大学道德责任也呈现出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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