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更有味道的《山楂树之恋》,一部出自海外女作家笔下的《人生》。《娥眉月》是一部关于青春、爱情、希望、奋斗、寻梦的小说。作品纵越三十年时空,横跨大洋两岸,以饱蘸深情的灵动笔触,表现了一对年轻人在特殊的年代,相遇、相依、相伴,经历了坎坷、震荡、裂变、悲欣交集的动人故事。小说鲜活灵动地讲述了主人公从城市到乡村,从国内到国外的坎坷经历与精神成长,从一个侧面描摹了在社会大动荡中,各色人物的悲欢沉浮,对那个时代的中国进行了独特的记录与审视。这是一部刻骨铭心的爱情记忆,读来令人荡气回肠,唏嘘慨叹。
一部更有味道的《山楂树之恋》,一部出自海外女作家笔下的《人生》。
船头明月,船尾夕阳 (后记)
我是一个怀旧的人,朋友晓梅这样描述我:“初见南希,是在北京的一个冬夜。广场的尽头,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如同一枚贝壳,在大海退潮以后,拒绝遗忘。”
八年前,我写了这部长篇小说《娥眉月》,并在网上连载,很幸运地得到很多朋友的欣赏。有时我想,这个受欢迎的小说真是我写的吗?我不太敢回头读,我知道它还很幼稚,但我开了头,就要接着写完。我知道我的语言还比较粗砺,还没找到一种成熟的叙述方式,也许我现在写会更好些。《娥眉月》是我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处女作独特的地方,便是真诚和浪漫情愫。它往往带着作者的个人体验和个人感情,和观察,带着个人的印记、体温和伤口,难免有幼稚和偏颇之处,但是哪怕泥沙俱下,也是切肤之作,有它独特的气质。大约出于这个原因,它吸引了很多读者,包括知青的后代。有人对我说,“《娥眉月》的最大意义,就是对知青这一代人青春的祭奠和正名。” 我知道,处女作有其宝贵之处,不能预制也不能复制。就这样以原始面貌出世,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这本书的缘起,是来自我的经历。1975年,我从北京来到一个偏远山村插队,那里极其贫瘠荒凉。为什么会跑那么远去插队?也与我爱做梦的性格有关。当时上山下乡已近尾声,外地山区本不在北京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插队方案中。凑巧的是,我当时听到了一个知青的报告,她说,“我们那里很穷,可是我们需要人支援啊!有志气的青年,请跟我到那个贫穷的山村去,跟我一起建设她!”于是,我没有跟随同班同学去北京郊区插队,而是想办法瞒着父母,吊销了我的北京户口,独自去了这个穷山村。
我的部分目地是为了文学创作。因为我想表现我们的时代,同时也投身到建设农村的艰苦奋斗中去,在外部世界时而悲怆时而荒诞的景象与我内心追求冒险的愿望之间进行协调。按说,当时的生活应该成为我写作的素材;我的文笔应该敏捷而锋利,然而我发现这两者之间总有差距。我虽写了一些诗歌和文章,但是感到越来越难于克服它们之间的差距了。外部世界非常沉重、混乱和不透明。我们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觉得被生活抛弃了,被生活遗忘了,无数的概念被解构,曾经的信念被嘲笑,它们再无面目见世人,我们也就顺理成章地试图忘掉它们,忘掉那些一度优美动人的事和人、字和词。
后来,我上了大学当了记者,写了大量的文章,这是对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但是出国中断了我的生活和写作计划。后来很多年我不写中文。部分原因是忙于工作和生活,也因为当地没有中文报纸和中文电视,没有中文环境。另一部分原因是我有意无意地躲避中文写作。除了因读书、谋生、工作等原因之外,是否还因内心的犹豫所致?当然有,因为我总是面临着为什么写作和如何继续写作的疑虑。我遇到的并非是一个局部性的修辞问题,而是整体性的。也就是说,它涉及到我对待生存、欲望、历史、传统等一系列问题的基本态度和重新认识。我停下来了,加入了追求效率的生存竞争大军。后来促使我又拿起笔来的原因,除了我对文学的热爱,也来自我身边的人。我一直记得这么一件小事。
那是在我离开农村的那天,我和知青们道别。走到一个黑乎乎的小窑洞时,看到知青小周,正披着破棉袄、就着油灯的微光读书。他对我说了几句话: “拜托你一定要写出我们!咱们村的知青中你的文笔最好,可能只有你才能记下来我们这些人的这些岁月。”为了强调他的诚恳,他的嘱托,他竟然两腿立正,端端正正地给我鞠了一躬。我当时都愣了。其实我一直都在想的事,被他一字一字地说出来,这个时候,我隐约觉得不是一个人在跟我说话,恍然如神在耳提面命,嘱咐我必须要做的一项使命。“你一定要写我们啊!你一定要记下来啊!”他脸上的表情是那么地朴实、诚恳。
我记下了他的话,几十年都没忘。我们这一代人有义务记下这段历史,因为我们不写,我们所知道的事,不久就没有其他人知道了。
另外一个促使我拿起笔的人是我父亲。他的去世,使我陷入生命中最低潮最沮丧的时期。我收拾父亲遗物,寻找他写的回忆录,可是没找到。我带着极大的震惊沮丧地坐在地板上,感到了巨大的虚无。我父亲的经历充满传奇,可我对他知之甚少。我与他的联系仿佛被切断了。我愣在那儿,久久没有挪动,说不出来的感觉,无法形容的失落。我感到生命正在时间的炎灼下消融。从此,我又拿起了笔,我不再写无病呻吟或虚假的东西,因为我看见了生命隧道尽头的幽幽死光。写作就如一种本能,如弗洛伊德在《超越唯乐原则》中谈到的人天赋中的生本能情结,这强大的本能要求创造与更新,抗拒死亡。
由于出国多年不写中文, 我常常提笔忘字,当时我不会拼音也不会中文打字,使我很犯难。我只好从查字典、学拼音开始写作。开始我打字很慢,渐渐地,我沉浸在写作中,有时到了忘我状态。来自生活的积淀,使一些人一些事跑到我的笔下,我写出来的东西似乎不受我控制,我也不能解释为什么写出来是这样的?大约因为多年的阅读使我具备了自己的风格,这本书的题材虽厚重,但是文字却是轻盈的。虽然小说写作的结果是不确定的,然而写作过程本身却很珍贵。写小说就是一个不断克服困难的过程,最终帮助我们发现并塑造更加强大的自我。
由于是业余写作,我写的速度很慢,《娥眉月》写了将近两年。它在博客和几个网站上连载后,很幸运地得到很多朋友的喜欢和赞赏,特别是青青、芦晓梅、墨菲斯特、赵燮雨、海若、涓涓细流、微风轻哨、情儿、烟雨、疏烟淡雨、安玲、北阳、佟妮、小柯、寂寞台州、潍河宰相、边城木木、散散、伊娜、烟霞、雅妤等博友,他们执着地跟读,催着我更新,并热情撰文评论,他们是我小说的第一批读者。
我经常与他们讨论写作中的问题。晓梅是这样描述的:“每次在越洋电话里跟纽约的南希聊小说,总会生出一种幻觉。好像是两个少年,在月光下的海边,热烈地讨论着一千零一种捕鲸的方法。而那条白鲸真的就在海底游了出来,它的姿势是那样的神秘,几乎有些旁若无人,背脊上闪着银色的光。我们都兴奋得手足无措,靠近它的愿望如灼烧着的火焰,少年的心,因为它的美,微微颤栗。”朋友们的热情赞赏和评论,增强了我一路前行的勇气。还有一位博友过客hw为本书画了插图,给它增添了艺术气氛。我在此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娥眉月》写完后命运多舛,辗转多年因某些因素一直不能出版,我一度甚至想放弃了。直至今年,终于在知青战友周山湖和王瑾的鼎力帮助下获得出版。在出版前我又重读了《娥眉月》,除了发现很多细节及语言上的遗憾外,同时又感到惊奇,它竟然像不是我写的,就像第一次阅读的小说那样吸引我。尤其是小说的结尾,如读者所说,“读这两章,我尝到了飞腾的滋味。在南希带给我们的天空中,我仿佛来到了在诗歌和音乐里才有的美妙梦境,我还看见了美轮美奂的舞蹈画面,那是《梁祝》中化蝶的一场双人舞”。我也被这陌生而妖娆的小说吸引了,直到一口气读完,我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那是一种什么东西对我又燃起了致命的吸引?那不是我自己的发明,我甚至觉得这本书不是我写的,而是借我之手再次重复了一个古老的命题,一个被不同时代人关注的命题;那是人类生命的命题---青春不死,爱情永存。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精神,每个人有自己的爱情,和青春。当它被沉重的时代灰尘扑灭后,它只匍匐匿遁,但它不会死。天地一片白茫茫,但在冰雪之下,还会灵魂归来。
在我们每人一次的生命中,都有一个高贵的东西沉睡在我们的躯体里,那就是我们每个人独有的青春。我们在文学里见到的那些令人永生难忘的形象,是它不死的光环。
著名学者萨义德指出:“挖掘出被遗忘的事情,连接起被切断的事件”是知识分子的主要职责。我想做一个谦卑的记录者,带着有温度有个性的回忆和叙述,也有直面与追问,而不是单纯地讲故事。
我为小说起名为《娥眉月》,其实并不是为了唯美,娥眉月实际上是“残月”的意思。我们这代人的青春是残缺的、惨痛的、可怜的、苍白的、被人遗忘的,在那样一种年代环境下,甚至不能像我父辈的青春那样被提起,被正大光明地评论,被记录……可是它与任何年代的青春一样,美不胜收,就像那天边的残月一样,有它美好的名字,有它残缺的美。
我在小说结尾,写了一个“红”月,它在陨落------“湖边出现了一个红月亮,它红得明亮通透,红得不可收拾,辟里啪啦地烧着,一路烧过去,直把蓝紫的天也熏红了。很难分辨那是太阳还是月亮,它的一半无可奈何的坠落下去了,另一半仍然疲惫地衔着湖水,仿佛在偎着它歇息,好像半举着一个红苹果,坚持着它最后的表演。那开阔的湖水上被染成一片火焰,它最后的如血般的彤耀,红得不能再红了,好像宁肯那样子永远地祭着什么,不甘心完全消失似的。最后,它竟真的完全坠落下去了。在坠落之前,它又向上跃了一下,接着就仅剩下了一片弧,像一片月牙,不过不是银白色的,而是更加的血红了。”
它就像我们血色青春的回光反照,坚持着它最后的表演---“在坠落之前,它又向上跃了一下”,这一下下的跳跃,也包括了我写《娥眉月》的努力。
时代的大潮远去了,我“如同一枚贝壳,在大海退潮以后,拒绝遗忘”。我写《娥眉月》是为青春歌哭,为爱情赞叹,为生命书写。所以它不是属于我个人的。它包括了我及我同时代的人。就如普希金的诗句:“一切痛苦的经历,都会成为亲切的怀念”。
个人的回忆在其他人眼里并没多少价值,个人的回忆是个体的经验,但当它具有共性的时候,它就会引起不同时代不同人的共鸣。那些夹杂了含混不清的、残败的、笨拙的、幼稚的青春回忆,带着最初的震颤、纠缠、理想的坚守和永远的遗憾,那一片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就是文学的天地。
其实我们不必为自己年轻时的狂热羞愧,因为每一代人都有一代人的狂热。《纽约客》上曾有一篇文章,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艺术家的生活方式时,说道:“他们或许活得不长,但都活得很浓烈。” 严歌苓在《活得过瘾》中写道:“本质上都是要从自己的躯壳里飞出来一会儿,使自己感到这一会儿的生命比原有的要精彩。”这也恰好说明了文学的功能,就是让灵魂飞离我们凡俗的躯壳,有一阵自由的飞翔。它不是要申诉什么或表达什么,它是存在的证据,是对美好的、已消失的时间存在过的证据。它是从整个的生脱离开的,从物质脱离开的回忆。
较之我的另一部长篇小说《足尖旋转》以及我的海外中、短篇小说系列,《娥眉月》可能太理想主义了,太乌托邦了。但就如有人说的,从较为宽泛的角度而言,《堂吉诃德》和《布法与白居榭》都是伟大的乌托邦小说。永恒的绝对的美是存在的,只是它离我们很远,当我们爬山涉水走近它,这个过程的泥泞会使我们化为灰尘。那又有何妨?用尼采的话说,“最高的善之悟性,即心不存畏惧。”
我忽然明白了我为什么写月亮,最后却写了一个夕阳,曾记得一位博友的话,“你见过这样的风景吗?船头明月,船尾夕阳。”那幅图画不经意间落到了我的纸上。它带着日月同晖、天庭运转的世间异相,带着青春的心跳,留在我们年轻的心灵……
南希,原名王燕宁,北京人,旅美华人。北美中文作家协会会员。1980年代起发表文学作品,著有长篇小说《足尖旋转》,其作品曾多次荣获美国汉新文学奖。
在青梅和安德烈相爱的时候,小麦返青了。正当他们爱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村里的麦收也正在热火朝天地加紧进行着。六月里的一个早晨,雾气朦胧,太阳还没升起,麦地里的小路上走来了两拨人,一拨人是农民,包括妇女和学生,学生是特别回乡来参加夏收的;另一拨人是知青,包括后勤组的炊事员、饲养员,总之全村人都出动了。晨曦横着扫在麦穗尖上,割麦人的头上沐浴着朝霞的时候,他们的脚却还踩在黎明前的凉土上,感觉到鞋的周围沾了露水,渗得透心凉。这会儿,太阳已经从后山探出头来了,在天地相接的地方,有一道宽阔而耀眼的黄色光带沿着地面爬行,不一会,这光带亮闪闪地靠近了,滑过去,搂住了对面的群山。不知什么温暖的东西碰到人们的脊背,原来又一条光带悄悄从后面迅速追上来,掠过了人群和麦田,向前边那一条光带跑过去,终于汇合在一起,像两个忘情嘻戏的孩子。忽然间,广阔的田野抖掉清晨的朦胧,现出微笑,漫坡的麦子映得天地都是黄澄澄的。风从坡上吹过来,空气里弥漫着谷物成熟的沁香,一杆杆麦穗随着风儿摇摆,左也点头,右也点头,万千的麦穗灼烧成一个黄灿灿的世界,一波一波地向山上隆隆滚去。太阳出来了,夜里聚集的浓雾一下子变轻了。它们分散开来,缩小成一堆一簇的雾团,掩藏在洼地里、树林中,后来逃散的速度更快了,最后消失得一干二净。那些割下来的麦子、杂草、野麻本来已经晒得枯黄,现在受到了露水的滋润,遇到了阳光的爱抚,一个激灵活转过来。鸟儿抖掉了露水,在天空中盘旋着飞翔着,拍着翅膀快活地叫唤着。地里的蟋蟀、树上的蝉也苏醒了,在一起奏起来吱呀吱呀的大合唱。又过了一会儿,鞋子上的露水干了,人们身上也干爽轻松了,他们吃了送到地头的小米粥和玉米饼子,劲头儿也回来了。他们开始比赛,埋头割麦;你三垅,我四垅,一队西头,二队东头,不割到地头不休息。麦地里传来一种“嚓嚓”声,像蚕宝宝吃桑叶的声音。可是很快,太阳过分的热情就把一切改变了。地上似乎冒出蒸汽,把早晨凉爽的露水蒸发掉了,代之以沉闷的酷热。热气停滞了,人们的说笑声也稀稀落落起来。他们不时地用袖子擦着汗,腿麻了,步子小了,割麦子的手也慢了下来,有人直起腰来,把两只手放在酸痛的背上,溽暑烘烤使他们透不过气来了。麦子割倒后,需要一部分人留在大多数人后面捆麦子。这些人几乎都是以女知青,她们扎着短小辫、戴着草帽,脸蛋圆乎乎红扑扑的,草帽上隐约可见“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红字。她们体力不如男知青,但都很要强,不甘示弱,你追我赶的,干得很卖力,在这些女孩子中间,有个姑娘最引人注目,她的草帽压得低低的,一时看不清她的脸,她的身材苗条,动作富有弹性。她从刚捆好的麦捆里抽出一把麦穗来,在左手掌上磕一磕,分成两把,拍齐了麦头儿,两下一拧结成一条长的“麦绳”,把它们弄整齐,碼在地上。然后弯下腰去,一双手把麦堆拢到膝盖跟前,左手从麦堆下面伸过去,同另一边的右手会合了,把麦子抱在怀里。她把地上充当“绳子”的那束麦子两头收拢来,单腿压在麦捆上,把它捆紧。不一会儿, 她就汗流满面了,不得不把衣服的袖子挽起来,把一截胳膊露在外面。麦穗很硬,很尖,慢慢地,圆润的胳膊也被麦茬刺破了,流出了鲜血。她的手指在捆麦子时,在麦捆上反复地磨擦,那些尖利的麦芒和坚韧的麦秆慢慢地把她的十个手指磨薄了,慢慢渗出了血丝。很快,她的手就被扎得鲜血淋漓,一抓一把血印子。此时,她直起腰来休息了一会儿。这时候,你可以从她涨得通红的鸭蛋形脸上,看出她就是青梅,她多少有了一些变化——还是原来的她,又不是原来的她了。她的表情,随着心境的变化而变化,有时快乐,有时沉郁,就像春天的天空一样变幻无常。此刻,她的心情如小鸟般跳跃,她迎向南风,脸颊浮现出两个令人心醉的酒涡,她的微笑、眼睛、一举一动都带着使她承受不了的幸福。她总是在回忆,他们在一起的夜晚,小屋留下了他俩柔肠百结的呢喃,充满了微风的低语、虫声、鸟鸣、花儿绽放的声音、细雪飘落在树梢上的声音。她爱安德烈是精神上的,也是肉体上的,直到他与她完全融合在一起时,她才能感到全部的生命力。青梅想自己这样是不是太不庄重了?与自己的想象完全不同。本来想着两个人的爱应该有万水千山的距离,又有惊天动地的意味,都没有,爱的神圣和神秘没有得到隆重的证实。不能让安德列认为她是个轻率的女孩儿,更何况安德烈是党员又是省里有名的知青先进典型,一举一动都要被注意的,弄不好被人说成作风问题,影响他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