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完成于三位作者在剑桥大学任职期间的一项题为“世界金融机构”的研究课题。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一些金融危机的爆发了就业的严重减少和生活标准的明显降低,危机的这些后续影响引发了国际金融监管的不断创新。金融风暴在所难免,这是由国际金融市场的本质决定的。我们希望本书的观点能够未雨绸缪,有助于形成一个更加坚固的金融体系。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世界财经管理经典译库子项目
本书的写作完成于我们三位作者在剑桥大学任职期间(都莫离开剑桥供职于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之前)。我们的合作源于一项题为“世界金融机构”的研究课题。该课题由剑桥大学皇后学院的约翰.伊特威尔以及纽约新社会研究学院的兰斯·泰勒(LanccTaylor)共同主持。我们很感谢福特基金会对此课题的资助。同时,我们也向剑桥商业研究中心以及剑桥金融研究基金的同仁们深表谢意,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激发了我们很多的写作思路。尽管很多章节最初起草时是分别进行的,但是我们进行了后期整理,因此共同承担文责。
本书发表的观点仅属于作者的个人观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代表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或联邦储备系统。
导言
第1章 管理系统性风险——国际金融监管的合理性
1.1 制度的作用
1.2 全球治理的理念
1.3 国际金融监管的合理性
1.4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终结和外汇风险的私人化
1.5 系统性风险的问题
1.6 域外监管和系统性风险
1.7 金融犯罪:对金融稳定的一项系统威胁
1.8 结论
第2章 全球治理及国际标准的制定
2.1 国际金融机构概述
2.2 巴塞尔银行法规与监管事务委员
2.3 巴塞尔协议
2.4 跨境监管权力的分配
2.5 BCC1案例和监管的挑战
2.6 金融集团的监管结构
2.7 证券市场的监管: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
2.8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
2.9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2.10 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危机
2.11 结论
第3章 国际金融监管的法律框架
3.1 国际经济组织:角色与功能
3.2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促进货币稳定
3.3 世界银行
3.4 金融服务的国际贸易:金融服务业贸易总协定与金融服务业贸易的开放
3.5 欧洲联盟
3.6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3.7 总结
第4章 国际软法和有约束力的国际金融监管的形成
4.1 国际公法的局限性和软法
4.2 国际软法和有约束力的法规的形成
4.3 有约束力的国际软法准则形成过程:以巴塞尔委员会及金融行动特别小组为例
4.4 结论
第5章 实行体制和法律改革,改善全球金融体系
5.1 克服障碍:理论的视角
5.2 交易成本
5.3 主权成本
5.4 全球监管:机构和法律结构
5.5 结论
第6章 激励还是规则:国际金融监管的备选方案
6.1 激励有作用么?
6.2 金融监管的激励结构
6.3 以激励为基础与以规则为基础的监管的利与弊
6.4 未来之路
第7章 国际结算中系统性风险的经济学
7.1 背景
7.2 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和轧差结算系统风险管理
7.3 实时全额结算系统的风险管理
7.4 轧差结算系统中的风险管理:集中与分散
7.5 共存是另一种选择吗?
7.6 政策考量:向抵押性实时全额结算系统的转变
7.7 结论
第8章 金融脆弱性的微观经济检验——资本充足性标准的测试
8.1 背景
8.2 金融自由化改革后的银行行为
8.3 引发银行业危机的因素
8.4 研究方法和数据
8.5 结论
第9章 巴塞尔协议改革和次级债应用——市场监管
9.1 巴塞尔协议2:背景
9.2 巴塞尔协议2磋商文件
9.3 巴塞尔协议2——外界评论
9.4 次级债务:背景
9.5 结论
第10章 强化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国际标准的作用
10.1 背景
10.2 银行监管的独特性
10.3 治理:委托代理问题
10.4 巴塞尔委员会和公司治理标准
10.5 巴塞尔协议
10.6 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对委托代理问题的回应
10.7 结论
第11章 总结与结论
11.1 外部性
11.2 国际监管
11.3 建议的分析框架
11.4 国际监管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方面的体现
11.5 总结
11.6 现行的政策及立法上的进展
11.7 应该怎么做呢?
11.8 结论
参考文献
尽管承担风险主要是金融机构的事,但是金融市场中的价格仅仅反映出了私人机构对风险的计算,所以往往会使整个社会面对的投资风险的定价过低(或者成本考虑不足)。在金融市场中对风险定价过低会产生负外部性,也就是过度承担风险而导致金融危机。监管当局的任务就是将风险的负外部性内化,使得投资者将他们的行为造成的社会风险考虑在内。以下两种方法均可以完成内部化:(1)例如,通过要求企业遵守资本充足标准或者是特定的风险管理实践,来使企业将风险内化;(2)通过直接监管公司活动的方式来内化风险。这样,金融监管当局就能够使企业在进行业务活动时把系统风险考虑在内,从而减少金融市场发生系统性崩溃的情况。尽管有效监管在降低一般性的系统风险上表现卓著,但是不会保护银行和企业远离异常的市场风险。即便是最完美的监管标准和风险管理实践有时也会对特殊的市场动荡束手无策。不管怎样,在一般性情况下,通过树立维持市场稳定性的信心,就能够有效地降低异常市场风险的发生机会。
而且,银行业逐渐认识到,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合时宜,需要新的措施来对新出现的金融工具进行风险评估。为了能够降低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中的风险,银行业采用了创新的金融工具使其从多个国家取得收益,因此在任何一个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