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法哲学研究》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部门法学理论研究”(批准号:11JJD820013)的初步成果。全书阐述了法哲学及部门法哲学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价值,分别选择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部门法中合法哲学要求、具法哲学意义的一些基本而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阐释了其中所蕴含的丰富而深刻的法哲学。部门法哲学研究旨在明了部门法之全貌,把握部门法之本质,提升部门法之境界,便于部门法之适用。
邱本,男,1966年2月生,江西宁都人。1989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现为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性论著有:《从平权到身份》《从契约到人权》《无偿人权和凡人主义》《形中法学论纲》《商土中国及其法治建设》《经济的法律分析》《论“看不清的手”——社会协调》《经济法总论》《经济法通论》《经济法专论》《经济法的权利本位论》《经济法研究》(上中下三卷)《人权论集》《法的澄明》等。
第一章 导论
一 为什么需要法哲学
二 当前的法学状况
三 警惕各种假哲学
四 部门法哲学要解决什么问题
五 三点说明
第二章 法哲学
一 法的正当性
二 法的普遍性
三 法的合理性
四 法的周全性
五 法的目的性
第三章 部门法哲学
一 部门法哲学是链接哲学、法哲学与部门法之间的桥梁
二 部门法哲学为部门法奠定基础
三 部门法哲学为部门法厘定概念
四 部门法哲学为部门法构建思维方式
五 部门法哲学为部门法提供终极的解释理由
六 部门法哲学促使部门法制度创新
七 部门法哲学使部门法贯通起来
第四章 宪法哲学
一 宪法与哲学
二 宪法修正案与哲学
三 宪制建设与哲学
第五章 行政法哲学
——从授权到控权
一 什么是行政和行政法?
二 行政法的原则
三 为什么需要行政和行政权?
四 行政权力的嬗变
五 评行政立法
六 转变行政法观念
第六章 民法哲学
一 民法的“民
二 民法的性质
三 民事生活与民法典
第七章 商法哲学
——从资本到人本
一 以资为本时代的公司
二 从资本到人本的动因
三 从资本到人本的根由
四 从资本到人本的制度变革
五 从资本到人本的制度安排
六 正确处理资本与人本的关系
……
第八章 经济法哲学
第九章 社会法哲学
第十章 环境法哲学
第十一章 刑法哲学
第十二章 诉讼法哲学
第十三章 国际法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