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学通论(套装上下册)》力图在阐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构建的现代国际海洋渔业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全面地论述联合国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为有效执行《公约》有关渔业的规定,实现可持续渔业,提出的新理念、新方法,制定的一系列负责任养护、管理和开发渔业的原则和标准,并在阐明中国渔业立法的历史发展及党和国家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中国渔业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及实施的各项具体原则、规则、制度和标准的背景和要义,以及适用和解释中可能出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借以深化对全面“依法治渔”重要性的的认识,并为完整准确地理解现代国际、国内渔业法的形成发展和精神实质提供条件。
《渔业法学通论(套装上下册)》分为3编,共30章,对渔业法学的基本问题、国际渔业法学及中国渔业法学的各个主要方面作了系统论述。
第一编“渔业法学总论”。以探讨现代渔业的概念及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特别是水产食品在全球粮食安全和营养方面的作用为基础,论述了渔业法的基本宗旨、国际渔业法和国内渔业法的特征、渔业法形成和发展的历程,以及渔业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指明了联合国在世界渔业特别是世界海洋渔业管理和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作为主管世界渔业的政府间组织在全球渔业事务中的国际领导地位,以及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在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种群鱼类及公海渔业管理中的关键性作用。
第二编“国际渔业法学”。以实现可持续渔业为主线、负责任地养护水生生态系统及养护和管理水生生物资源为主体,论述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的法律框架内的现代国际渔业法的各个领域的主要规范,以及联合国大会、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对这些规范的新发展,包括有拘束力的和自愿遵守的渔业行为原则和国际标准,对渔船、渔业管理、捕捞作业、深海渔业、水产养殖的发展、捕捞后处置和贸易及国际渔业争端的和平解决的规范及其制定和实施作了系统、具体的论述,并从中着重指明了各国在各相关领域可行使的权利及应承担的国际义务。
第三编“中国渔业法学”。以探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特别是1986年《渔业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渔业法制建设历程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渔业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为起点,以《渔业法》为纲,论述了中国渔业法的概念、现阶段中国渔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渔业水域规划制度和渔业权制度,渔业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系,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养殖业、捕捞业、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生态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并对《渔业法》涉及很少或未曾顾及,而散见于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渔业权、增殖渔业和休闲渔业以及渔业船舶、船员和渔港、水产品加工业、水产品流通业、渔业保险和渔业补贴、渔业行政执法和渔业侵权赔偿等诸多领域的规定,进行了系统整合和详细论述。
中国是1个渔业大国和海洋大国。改革开放以来,包括现代渔业生产、现代水产品加工和现代水产品流通等3大渔业体系,及水产养殖业、增殖渔业、捕捞业、加工业和休闲渔业等5大产业体系,设施装备、科技创新、资源环保、渔业安全和渔政管理等5大支撑体系在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全面快速发展,结构不断优化,水产品产量大幅增长,渔民收入显著增加,已成为现代农业和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现在是世界第一渔业生产大国、水产品贸易大国和主要远洋渔业国家。中国渔业对全球的粮食安全、营养、消除贫困及水生生态安全保护作出了重大贡献,并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史进程。
中国渔业的成功发展主要得益于中国政府实行“依法治渔”的方略及养护和管理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得力举措。中国自1971年和1973年相继恢复在联合国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合法席位以来,积极参与了全球渔业管理和发展战略及国际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措施的制定,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逐步推进渔业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基本建立了以宪法为根据,《渔业法》为主体,渔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中适用于渔业的规定为补充,并与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渔业有关的国际条约及自愿遵守的国际渔业文书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渔业法律体系,对于依法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规范渔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保障渔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和海洋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本书力图在阐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构建的现代国际海洋渔业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全面地论述联合国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为有效执行《公约》有关渔业的规定,实现可持续渔业,提出的新理念、新方法,制定的一系列负责任养护、管理和开发渔业的原则和标准,并在阐明中国渔业立法的历史发展及党和国家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的基础上,系统地论述中国渔业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及实施的各项具体原则、规则、制度和标准的背景和要义,以及适用和解释中可能出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借以深化对全面“依法治渔”重要性的的认识,并为完整准确地理解现代国际、国内渔业法的形成发展和精神实质提供条件。
本书分为3编,共30章,对渔业法学的基本问题、国际渔业法学及中国渔业法学的各个主要方面作了系统论述。
第一编“渔业法学总论”。以探讨现代渔业的概念及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特别是水产食品在全球粮食安全和营养方面的作用为基础,论述了渔业法的基本宗旨、国际渔业法和国内渔业法的特征、渔业法形成和发展的历程,以及渔业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指明了联合国在世界渔业特别是世界海洋渔业管理和发展中的核心地位,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作为唯一主管世界渔业的政府间组织在全球渔业事务中的国际领导地位,以及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在养护和管理跨界鱼类种群和高度洄游种群鱼类及公海渔业管理中的关键性作用。
第二编“国际渔业法学”。以实现可持续渔业为主线、负责任地养护水生生态系统及养护和管理水生生物资源为主体,论述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立的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的法律框架内的现代国际渔业法的各个领域的主要规范,以及联合国大会、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对这些规范的新发展,包括有拘束力的和自愿遵守的渔业行为原则和国际标准,对渔船、渔业管理、捕捞作业、深海渔业、水产养殖的发展、捕捞后处置和贸易及国际渔业争端的和平解决的规范及其制定和实施作了系统、具体的论述,并从中着重指明了各国在各相关领域可行使的权利及应承担的国际义务。
第三编“中国渔业法学”。以探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特别是1986年《渔业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渔业法制建设历程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渔业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为起点,以《渔业法》为纲,论述了中国渔业法的概念、现阶段中国渔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渔业水域规划制度和渔业权制度,渔业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系,在此基础上,论述了养殖业、捕捞业、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生态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并对《渔业法》涉及很少或未曾顾及,而散见于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渔业权、增殖渔业和休闲渔业以及渔业船舶、船员和渔港、水产品加工业、水产品流通业、渔业保险和渔业补贴、渔业行政执法和渔业侵权赔偿等诸多领域的规定,进行了系统整合和详细论述。
华敬炘,中国海洋大学教授,长期从事海洋法、环境法和渔业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参与“公元2000年中国近海环境污染预测与对策研究”“杭州湾及长江口附近海域环境研究”“浙江省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方案研究”和“关于完善中国现行渔业法律制度建设的研究”等课题。参与《中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渤海碧海行动计划》《长江口及邻近海域碧海行动计划》和《全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修订)的起草工作。《人民日报》总编室曾以“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华敬圻建议我国应加快海洋环境立法步伐”为题,作为《情况汇编》第1544期报送中央领导,经***领导批转有关部门。著有《海洋法学教程》等教材。
上册:
第一编 渔业法学总论
第一章 渔业
第一节 渔业的概念
第二节 渔业的业态
第三节 渔业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第二章 渔业法基础
第一节 渔业法的概念
第二节 渔业法的部门
第三节 渔业法的软法
第三章 渔业法的形成和发展
第一节 渔业法的形成
第二节 渔业法的发展
第四章 渔业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第一节 渔业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渔业法的基本制度
第五章 联合国对渔业的管理
第一节 联合国管理渔业的职能
第二节 联合国涉渔海洋协商进程
第三节 联合国涉渔特设工作组
第六章 国际渔业组织
第一节 联合国粮农组织
第二节 渔业委员会
第三节 渔业和水产养殖部
第四节 渔业统计协调工作组
第五节 渔业研究咨询委员会
第六节 区域渔业组织
第二编 国际渔业法学
第七章 渔船
第一节 渔船的定义、规格和分类
第二节 渔船的船名、呼号和标识
第三节 全球渔船状况和管理目标
第四节 渔船国籍和旗帜
第五节 渔船安全
第六节 渔船工作条件
第七节 渔船的刑事和民事管辖权
第八章 国家捕鱼权
第一节 领水的捕鱼权
第二节 群岛水域的捕鱼权
第三节 大陆架的捕鱼权
第四节 渔区的捕鱼权
第五节 专属经济区的捕鱼权
第六节 公海的捕鱼权
第九章 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和管理
第一节 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的目标
第二节 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的方法
第三节 联合国鱼类种群协定
第四节 公海捕鱼遵守协定
下册:
第三编 中国渔业法学
第十六章 渔业立法和缔约
第一节 国内渔业立法
第二节 中国缔结或参加的与渔业有关的条约
第三节 中国参加的区域渔业组织
第十七章 中国与海洋邻国的渔业协定
第一节 中日渔业协定
第二节 中韩渔业协定
第三节 中越北部湾渔业协定
第四节 中朝渔业协定
第十八章 渔业法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渔业法的要义
第二节 渔业发展的基本方针
第三节 渔业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九章 渔业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第一节 渔业行政管理体制
第二节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章 渔业水域
第一节 渔业水域的概念
第二节 海洋渔业水域
第三节 内陆渔业水域
第二十一章 渔业权
第一节 渔业权的法理
第二节 渔业权的规定
第二十二章 渔业生产
第一节 养殖业
第二节 捕捞业
第三节 增殖渔业
第四节 休闲渔业
第二十三章 渔业资源保护
第一节 渔业资源保护根据和目标
第二节 渔业资源保护措施
第二十四章 渔业生态保护
第一节 渔业生态的概念
第二节 渔业生态保护体制机制
第三节 渔业生态保护措施
第四节 外来水生物种监管
第二十五章 渔业船舶、船员和渔港
第一节 渔业船舶
第二节 渔业船员
第三节 渔港
第二十六章 水产品加工业
第一节 水产品加工业的概念和发展
第二节 水产品加工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水产品加工的标准体系
第四节 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
第五节 水产加工企业HACCP管理体系
第六节 水产品认证
第二十七章 水产品流通业
第一节 水产品流通业的概念和发展
第二节 水产品流通的法律制度
第三节 水产品市场管理
第四节 水产食品追溯
第二十八章 渔业保险和补贴
第一节 渔业保险
第二节 渔业补贴
第二十九章 渔业行政执法
第一节 渔业行政执法行为
第二节 渔业行政执法制度
第三节 渔业行政监督检查
第四节 渔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