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清朝设置“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简称“伊犁将军”,至1912年止。伊犁将军节制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乌鲁木齐都统、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是新疆最高军政首脑,有统率驻军、考察官吏、屯田置牧、组织生产、核征赋税、巡边守土等职能。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后,巡抚执掌伊犁将军的军政大权,成为军政一把手,伊犁将军只负责伊犁和塔尔巴哈台的防务和军政。部分伊犁将军、新疆巡抚奏议保留至今,所条陈新疆事务,是研究当时政治、经济、军事、行政管理的第一手资料。清朝根据奏议,形成了治理新疆政策措施;而贯彻执行中央治疆政策,也主要靠这些官员。本选编收录了诸如伊犁将军萨迎阿、松筠、奕山、布彦泰、荣全、马亮、广福、长龄、长庚、那彦成以及新疆巡抚刘锦棠、陶模、联魁等军政大员的奏疏,起自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止于宣统朝,适当补充了钦差大臣、陕甘总督等名臣的奏疏。全编内容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奏议维护新疆统一和稳定等措施,设官建制,巩固统治;二是,伊犁将军、大臣、巡抚对新疆行政、经济、屯田、边防事务等看法和对策,不涉及民族宗教争议问题,具有历史借鉴意义。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活在這片富饒美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自古就與生活在中原等地區的漢族、其他各兄弟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有着廣泛而緊密的聯繫,共同創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形成了血肉相連、生死與共的命運共同體。在歷史上,這裏的一些少數民族(和生活在其他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一樣)曾經建立過地方性政權,與中原王朝保持着時疏時密的關係。清朝於順治元年(一六四四年)奪取中央政權以後,加强了對邊疆民族地區的統一和治理。經過百餘年的努力,到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年)徹底統一了天山南北,新疆正式納入中央政權的統一管理。其時,正當西方殖民勢力大規模入侵中國的前夜,新疆在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鞏固和發展中的地位空前提高,凸顯出其國家藩籬、西北國門的特殊歷史地位:“新疆東捍長城,北蔽蒙古,南連衛藏,西倚葱嶺,居神州大陸之脊,勢若高屋之建瓴,得之則足以屏衛中國,鞏固藩離;不得則晋隴、蒙古之地均失其險,一舉足而中原爲之動摇。”(《新疆圖志》卷一)因而新疆被視爲國家西北屏障、鎖鑰,“乃國家根本”(何秋濤《朔方備乘》卷一)。
清朝統一新疆後,設治建政,建立各級政權,着力整頓、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强化社會管理。根據新疆地處邊陲、民族眾多、社會歷史情况複雜等特點,清朝 “因時制宜”“因地制宜”,鑒前代得失“而損益之”,“設官公職,隨地異宜”,“酌損益之宜,視繁减之數,因時施行,未嘗以成例拘也”,因俗因地設置了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的職官。因俗因地制宜設官分治地方民族事務,天山北麓厄魯特蒙古各部和吐魯番、哈密實行札薩克制,將各部編旗,委任旗内貴族一人爲札薩克,並設輔佐各官管理本旗事務;在天山南麓維吾爾族地區,實行伯克制,各級伯克封授品級,明確其職權;在烏魯木齊及其以東地方,實行内地府縣制,其民政曾一度隸屬於甘肅布政使。
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年),清朝設置“總統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至一九一二年止。伊犁將軍節制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烏魯木齊都統、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是新疆最高軍政首腦,有統率駐軍、考察官吏、屯田置牧、組織生産、核徵賦税、巡邊守土等職能。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年)新疆建省後,巡撫執掌伊犁將軍的軍政大權,成爲軍政一把手,伊犁將軍衹負責伊犁和塔爾巴哈台的防務和軍政。
由於新疆地區的特殊重要的歷史地位,伊犁將軍都由皇帝親信重臣擔任,其他文武官員也都受到重用,升遷較快,研究西北邊疆的學者何秋濤就特别指出:“乾隆、嘉慶年間,滿洲大臣多自西北軍營入襄樞庭之治,若兆惠、阿桂、舒赫德等皆起自新疆軍營,松筠任庫倫辦事大臣、伊犁將軍前後十餘年之久,慶桂以科布多參贊入輔政。誠以西北塞防乃國家根本,故久其任而竣其遷擢也。”這道出了清朝設官的良苦心。伊犁將軍、辦事大臣奏報,與乾隆敕命,形成了軍政條款、行政措施,内容包括官銜、户口差徭、朝貢、會盟、行軍、邊境哨卡、盗賊、人命、首告、捕亡、雜記、喇嘛、斷獄等,在治理過程中行之有效,使之制度化,運用國家權力貫徹執行。在中央統一政令之下,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各民族的社會歷史資源,維護社會穩定,加强各民族政治勢力對中央政權的向心力,又調動其積極性。這對新疆社會的歷史進程都産生過重大影響。
部分伊犁將軍、新疆巡撫奏議保留至今,所條陳新疆事務,是研究當時政治、經濟、軍事、行政管理的第一手資料。清朝根據奏議,形成了治理新疆政策措施;而貫徹執行中央治疆政策,也主要靠這些官員。本選編收録了伊犁將軍薩迎阿、松筠、奕山、布彦泰、榮全、馬亮、廣福、長齡、長庚、那彦成以及新疆巡撫劉錦棠、陶模、聯魁等軍政大員的奏疏,起自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止於宣統朝,適當補充了欽差大臣、陝甘總督等名臣的奏疏。全編内容具有兩個主要特點:一是,奏議維護新疆統一和穩定等措施,設官建制,鞏固統治;二是,伊犁將軍、大臣、巡撫對新疆行政、經濟、屯田、邊防事務等看法和對策,不涉及民族宗教争議問題,具有歷史借鑒意義。
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的編輯們爲這套書的出版花費了大量心血,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謝!由於編者水準有限,存在的錯漏之處,還請專家學者批評指正!
张双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博士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边疆民族史,在《清史研究》、《中国藏学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篇,出版《清代朝觐制度研究》专著,编辑整理《民国藏事史料汇编》等大型史料汇编。杜常顺,1983 年毕业于青海师大历史系,获学士学位;1988 年在四川大学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5 年在暨南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青海师大人文学院院长兼历史系主任,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西北少数民族历史与宗教文化。学术兼职为青海省史志研究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先后在《民族研究》、《世界宗教研究》、《佛学研究》、《中国藏学》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多次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
1 松筠新疆奏稿 长文襄公办理善后奏议、布彦泰叶尔羌奏稿 、布彦泰陕甘奏稿
2. 那文毅公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奏议、奕山新疆奏稿、萨迎阿新疆奏稿、长庚奏稿、伊犁将军咨送原卷、
3.伊犁将军马亮、广福奏议(上)
4. 伊犁将军马亮、广福奏议(下)
5. 刘襄勤公奏稿(一)
6. 刘襄勤公奏稿(二)
7. 刘襄勤公奏稿(三)
8.刘襄勤公奏稿(四)
9. 户部陕西司奏稿(上)
10. 户部陕西司奏稿(下)
11.散木居奏稿(上)
12.散木居奏稿(下)
13. 勘定新疆记
14.陶勤肃公奏议遗稿
15.联魁新疆奏稿(上)
16.联魁新疆奏稿(下)
17.新疆图志之奏议志(上)
18.新疆图志之奏议志(下)
新疆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重要組成部分。生活在這片富饒美麗土地上的各族人民,自古就與生活在中原等地區的漢族、其他各兄弟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有着廣泛而緊密的聯繫,共同創造了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形成了血肉相連、生死與共的命運共同體。在歷史上,這裏的一些少數民族(和生活在其他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一樣)曾經建立過地方性政權,與中原王朝保持着時疏時密的關係。清朝於順治元年(一六四四年)奪取中央政權以後,加强了對邊疆民族地區的統一和治理。經過百餘年的努力,到乾隆二十四年(一七五九年)徹底統一了天山南北,新疆正式納入中央政權的統一管理。其時,正當西方殖民勢力大規模入侵中國的前夜,新疆在我國統一多民族國家鞏固和發展中的地位空前提高,凸顯出其國家藩籬、西北國門的特殊歷史地位:“新疆東捍長城,北蔽蒙古,南連衛藏,西倚葱嶺,居神州大陸之脊,勢若高屋之建瓴,得之則足以屏衛中國,鞏固藩離;不得則晋隴、蒙古之地均失其險,一舉足而中原爲之動摇。”(《新疆圖志》卷一)因而新疆被視爲國家西北屏障、鎖鑰,“乃國家根本”(何秋濤《朔方備乘》卷一)。
清朝統一新疆後,設治建政,建立各級政權,着力整頓、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强化社會管理。根據新疆地處邊陲、民族眾多、社會歷史情况複雜等特點,清朝 “因時制宜”“因地制宜”,鑒前代得失“而損益之”,“設官公職,隨地異宜”,“酌損益之宜,視繁减之數,因時施行,未嘗以成例拘也”,因俗因地設置了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的職官。因俗因地制宜設官分治地方民族事務,天山北麓厄魯特蒙古各部和吐魯番、哈密實行札薩克制,將各部編旗,委任旗内貴族一人爲札薩克,並設輔佐各官管理本旗事務;在天山南麓維吾爾族地區,實行伯克制,各級伯克封授品級,明確其職權;在烏魯木齊及其以東地方,實行内地府縣制,其民政曾一度隸屬於甘肅布政使。
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年),清朝設置“總統伊犁等處將軍”簡稱“伊犁將軍”,至一九一二年止。伊犁將軍節制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烏魯木齊都統、喀什噶爾參贊大臣,是新疆最高軍政首腦,有統率駐軍、考察官吏、屯田置牧、組織生産、核徵賦税、巡邊守土等職能。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年)新疆建省後,巡撫執掌伊犁將軍的軍政大權,成爲軍政一把手,伊犁將軍衹負責伊犁和塔爾巴哈台的防務和軍政。
由於新疆地區的特殊重要的歷史地位,伊犁將軍都由皇帝親信重臣擔任,其他文武官員也都受到重用,升遷較快,研究西北邊疆的學者何秋濤就特别指出:“乾隆、嘉慶年間,滿洲大臣多自西北軍營入襄樞庭之治,若兆惠、阿桂、舒赫德等皆起自新疆軍營,松筠任庫倫辦事大臣、伊犁將軍前後十餘年之久,慶桂以科布多參贊入輔政。誠以西北塞防乃國家根本,故久其任而竣其遷擢也。”這道出了清朝設官的良苦心。伊犁將軍、辦事大臣奏報,與乾隆敕命,形成了軍政條款、行政措施,内容包括官銜、户口差徭、朝貢、會盟、行軍、邊境哨卡、盗賊、人命、首告、捕亡、雜記、喇嘛、斷獄等,在治理過程中行之有效,使之制度化,運用國家權力貫徹執行。在中央統一政令之下,充分整合,利用各地各民族的社會歷史資源,維護社會穩定,加强各民族政治勢力對中央政權的向心力,又調動其積極性。這對新疆社會的歷史進程都産生過重大影響。
部分伊犁將軍、新疆巡撫奏議保留至今,所條陳新疆事務,是研究當時政治、經濟、軍事、行政管理的第一手資料。清朝根據奏議,形成了治理新疆政策措施;而貫徹執行中央治疆政策,也主要靠這些官員。本選編收録了伊犁將軍薩迎阿、松筠、奕山、布彦泰、榮全、馬亮、廣福、長齡、長庚、那彦成以及新疆巡撫劉錦棠、陶模、聯魁等軍政大員的奏疏,起自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同治、光緒,止於宣統朝,適當補充了欽差大臣、陝甘總督等名臣的奏疏。全編内容具有兩個主要特點:一是,奏議維護新疆統一和穩定等措施,設官建制,鞏固統治;二是,伊犁將軍、大臣、巡撫對新疆行政、經濟、屯田、邊防事務等看法和對策,不涉及民族宗教争議問題,具有歷史借鑒意義。
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的編輯們爲這套書的出版花費了大量心血,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謝!由於編者水準有限,存在的錯漏之處,還請專家學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