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汇集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2004)、《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D62-2004)、《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D61-2005)的答疑,是标准规范研究室近年来对来自全国各地读者就上述三规范提问的回复。
《公路桥梁设计规范答疑汇编》是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
第一篇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
1 总则
1.0.3
1.0.9
3 设计要求
3.3 桥涵净空
3.3.1
3.3.2
3.3.6
3.5 构造要求
3.5.8
3.6 桥面铺装、排水和防水层
3.6.4
3.7 养护及其他附属设施
3.7.2
4 作用
4.1 作用分类、代表值和作用效应组合
4.1.1
4.1.3
4.1.4
4.1.6
4.1.7
4.1.8
4.3 可变作用
(1)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85)的颁布通知,该规范的解释工作由原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2)按照《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 021-89)的颁布通知,该规范的解释工作由原交通部公路管理司负责。
(3)由于上述两本规范均已经废止,但按照该规范建设的桥梁工程仍然存在,其在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地位如何界定?是否需要政府原批准部门提出意见?公路管理部门是否也应提出意见?法律为既往不咎,按照过去法规,建设并经验收的工程,各参加单位不再承担按照规范执行之新责任。
问题2
问题来源:重庆市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第3.7.2条“跨越河流或海湾的特大、大、中桥宜设置水尺或标志,较高墩台宜设围栏、扶梯等”。请问:
(1)本条中“较高墩台”中的“较高”二字有没有一个明确的幅度或范围,即“多高”才算“较高”?
(2)本条中“较高墩台宜设围栏、扶梯等”中,设置围栏、扶梯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方便桥墩台的养护还是其他目的?
回答2
(1)新编《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第3.7.2条关于“较高墩台宜设围栏、扶梯等”只是一个指示性的规定,规范用词采用“宜”字。“较高墩台”没有明确的标准,由设计者或业主自行确定。
(2)在墩台上设围栏或扶梯主要考虑方便维修、养护人员工作,并为之提供安全措施。如有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能满足维修、养护工作的使用要求,也可设计、审查后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