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史》是用英文写成的*部翔实记载19世纪上海租界历史的著作,其*特点是资料扎实。书中资料来源于工部局档案、《北华捷报》等报纸,还有当时人的记载。书分两卷,本书为第二卷。本卷叙述了上海英租界、英美租界到1900年为止诸多方面的历史沿革,大致展现了这块年轻城区快速却又曲折甚至有点苦涩的成长过程。作者的主要关注是以工部局职权范围为中心的市政建设、城市发展及其管理,诸如道路、桥梁、码头、交通、排水、供水、消防、治安、公共卫生、医院、公墓、教育等。而在对这些内容、尤其是重大决策的过程陈述中,相关利益各方的博弈及其规则或者制度安排,往往占据突出地位。这对深入理解上海租界制度及其运行特征是有相当有益的。卷末附索引及译名表。
著名上海史专家熊月之研究员认为,民国时期西方人所写关于上海的专书,影响较大的共有五部,迄上世纪80年代,其中四本都有了中译本,唯有成书蕞早、篇幅蕞大、向为学术界广泛征引的兰宁与库寿龄合写的《上海史》,自该书问世(1921-1923)近百年来,一直没看见有过中译本。通读全稿后,感觉本书确如熊月之研究员所赞许的,是一部态度严肃、有很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与迄今所见其他外国人所写有关上海专书相比,其特别优势在于,一、作者都是对上海乃至中国有比较广泛了解、亲历甚至参与上海公共租界诸多事件的上海通,故笔下所记,上起中国开埠的历史背景到国情比较,下及上海租界的发展历程到典章制度、机关团体、市政社会、经济文化、事件人物,紧要不缺,包罗宏富,具有重要认识价值。二、资源广泛,从工部局档案到《北华捷报》等报刊,还有当时人的记载,许多有关历史细节资料,端赖此书得得以保存,具有重要史料价值。三、视野开阔,广征博引,每常以论带史,或论从史出,虽然作者的立论基本上是从公共租界出发,代表着英国的在华权益,不少见解和结论是错误甚至荒谬的,而今天的读者已完全能够鉴别。但书中有关中国历史和中华文明的认识与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西方汉学的发展水平,而有关上海租界和相关事件的评述与议论,也常能带出值得探讨的话题或可资参考的观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为此,在熊月之研究员的肯定与推荐下,本书已经作为国家社科规划重大课题外语文献中的上海正式立项,其出版价值可以作充分评估。
译序
《上海史》第二卷的作者是补充完成第一卷的库寿龄。
库寿龄1859年出生于在英国赫特福德郡的一个浸信会家庭,毕业于爱丁堡大学,1884年作为英国浸信会成员来华,多年在山东青州府和潍县广文学堂从事传教和教育工作,1905年来沪,一度担任私人教师,后在麦伦书院任职,并出任皇家亚洲文会北华支会的荣誉秘书,主编该会会刊和《新中国评论》。1917年和1918年,他以一己之力编纂的两卷本《中国百科全书》同时在上海和英国出版,获得学术界的好评,并在1919年膺获有汉学诺贝尔奖之称的儒莲奖(Prix Stanislas Julien),尽管奖金只有200元上下,还不及当时工部局一个打字员的月薪。
1920年2月,库寿龄接受工部局邀请,接替已故的兰宁承担《上海史》第一卷的注释补充和后两卷的写作工作。不知是否由于充分利用了兰宁生前收集的资料,他的工作进度堪称神速。1921年初,第一卷正式出版;1922年6月,第二卷清样已在校对。但就在此时,他溘然长逝,像兰宁一样未竟全功。他的遗孀承担了剩下的工作。第二卷于1923年出版。
《上海史》第二卷的写作风格与第一卷截然不同。如果说,第一卷最鲜明的特点是海阔天空、议论风生的话,第二卷则是严格的循规蹈矩,不仅叙述的空间和时间几乎不越雷池半步,即使有所评论,一般也比较克制,语气相对委婉含蓄,还常常用史实甚至史料的铺陈来代替直接的臧否。当然,对中华民族尤其是中国官员的奚落和鄙薄,照例是直言不讳的。
第二卷的内容,主要是陈述上海英租界、英美租界到1900年为止诸多方面的历史沿革,大致展现了这块年轻城区快速却又曲折甚至有点苦涩的成长过程。作者的主要关注,显然是以工部局职权范围为中心的市政建设、城市发展及其管理,诸如道路、桥梁、码头、交通、排水、供水、消防、治安、公共卫生、医院、公墓、教育等等。而在对这些内容、尤其是重大决策的过程陈述中,相关利益各方的博弈及其规则或者制度安排,往往占据突出地位。这对深入理解上海租界制度及其运行特征是不无启迪甚至是相当有益的。实际上,作者反复阐释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领事、工部局和中国政府这三股力量均有不同的利益取向和行为特征,而且,各领事之间和工部局与租地人或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也纷繁复杂,正是这些不同利益主体永恒的角逐折冲,构成了这段历史的基本面貌。当然,对不属于公共管理、或不属于租界管理范畴的社会生活其他部分,作者也给予了一定的篇幅,如体育、报刊、商业、黄浦江疏浚等,甚至中国的企业招商局和制造局。
第二卷的史料基础非常扎实。从全书来看,不仅大量征引了《北华捷报》、《工部局年报》等常见资料,亦查考并引用了工部局的某些档案和英国政府的《蓝皮书》,还利用了一些私人手稿。而且,作者对待史料的态度相当谨慎。除了对个别讹误的记载作了小心的提示外,大量的是宁可异说并存或付之阙如。因而,书中陈述的大量史实,包括丰富多彩的逸闻趣事,相信大多言之有据,值得关注。当然,舛错也在所难免。
但作为一部史书,第二卷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
全书的整体结构明显散乱。从目录来看,它其实更像一部撷取租界历史各个侧面而分章编纂的志书,正文的论述也很少涉及各个侧面之间的内在关联或相互影响。同时,章的设置和排列的逻辑结构也难称合理。各章内容的详略程度,更有很大差别,颇有能找到多少材料就写多少的嫌疑。有些章很难避免名不符实、甚至虎头蛇尾的批评。
更遗憾的是,虽然有理由相信全书是严格依据史料写成,学界甚至有如卡片汇拢的考语,500多页的篇幅却竟然只有几个引用资料的脚注,行文中亦极少提及资料的来源。同时,可能由于大量直接摘引史料,很多人物、企业往往以简称表示,有时连是指个人还是企业都难以分辨,叙事顺序也颇多前后错乱、含糊不清或甚至出现错误。这对一部史书而言,显然是明显的缺陷,至少译者深感头痛。
还应指出,不知道是由于这些问题还是其他原因,第二卷出版后,学术界的反应相当冷淡。不但《皇家亚洲文会北华支会会刊》和《北华捷报》均未载有书评甚至书讯,二三十年代的中外学界也很少参考或者引用此书。例如,上海通社集体编纂、载于《上海研究资料》的《事物原始》称,上海第一次电灯发光是在1882年7月26日。其实第二卷已经根据《北华捷报》的报道明确指出,上海的第一盏电灯是在1878年发出绚丽光芒的,只是舍去了准确日期而已。1925年前后撰写《上海会审公堂与工部局》的郭泰纳夫,虽然引用过《上海史》第一卷,却似乎并参考过这部第二卷。因为他完全没有提到其中有关会审公堂的一些重要记载,尤其是库寿宁以仰慕英雄的口气、浓墨重笔书写的陪审官翟理斯与谳员黄承乙当庭斗殴一事,郭泰纳夫还弄错了日期。第二卷提到的个别早期报刊,亦不见诸现有各种新闻史的著录。
当然,这个事实也反过来证明,继续发掘这部《上海史》第二卷的史料价值,仍然是当今学界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本译著系国家社科规划重大课题外语文献中的上海(1843-1949)(编号:11&DZ102)成果之一。为了便于研究者的参考利用,译文采取尽量遵从原文、遵从中文习惯表达的原则。对于原文的某些表述问题,如往往用上海特指英租界或公共租界、对中文的粗率翻译、一些可能的日期与拼写错误,译文一般均不予改动,间或加上注释。现有的注释除标明外均系译者所加。外国人名、企业及机构、职务,均从习惯译法,主要依据黄光域编《近代中国专名翻译词典》和中国社科院、上海社科院有关研究人员出版的译著、专著,以及《上海租界志》等新修志书;未查到习惯译法者,则按新华社编译名手册音译。书末附有译名表供读者对照,其中的部分人物全名,系译者的考辨。由于重名者较多,舛误恐在所难免,这是需要读者明察的。全书涉及地名众多,有些中国地名还只有英语名称。凡译者觉得生僻、或回译尚难确定者,均附以原文。本卷的索引尽管难称完整,但对于理解、使用本书仍有一定用处,依然按照原文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