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人的生成”,是不断由“个性自我”向“社会性自我”转化的过程。“学生身心在‘规约与张扬’间能否和谐发展”,是教育中处理“他我”与“自我”关系的集中体现。
《教育发展的个体理性批判:以制致序的逻辑》提出了由“个体理性理路”向“制序公共理性理路”的转型,即以“公共理性”为核心着为点,以“个体理性”为补充的“以制致序”的发展理路才能真正完成教育生成人之重任。
写作此书,是源于多年来笔者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即“教育发展到底应该以什么为着力点”的问题。也就是说,依靠教育参与者的“个体道德自律”还是“制度公共理性”。面对这个问题,肯定会有人回答说,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问题,答案就是二者都需要。确实,二者都需要,缺一不可。但是,主要依靠什么,核心依靠什么,到底是“个体道德自律”还是“制度公共理性”?二者在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主次位置到底如何?这是一个非常需要给出回答的问题,因为它关乎教育中解决若干问题时以何为“着力点”,把“劲儿往何处使”,“以何为努力方向”,等等,至关重要。
尤其是,当认识到教育发展过程中可能在某些关键问题上找错了“着力点”“把劲儿使错了地方”的时候,付出了很多努力却收效不大的时候,更坚定了笔者写此书的想法。
如在教育管理过程中面临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的时候,依靠某一教育组织的“个体道德自律”,能否推进公共利益的有效增进?众所周知,管办评分离改革之后,政府作为委托人、第三方评估机构作为代理人实施评估,二者共同完成教育评估任务。然而,政府与第三方机构具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当教育评估过程中存有某些“不同的、冲突的以及不相容”的利益时,第三方机构的“个体道德自律”能够保证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正当的方式”追求“自身利益”,且“不做出不利于其他方的道德风险行为”吗?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个体道德自律”能否克服自身的“机会主义本性”呢?
又如在教育培养人的过程中面临着众多的“对立性范畴”,并不是教师的道德自律、个体智慧所能把握的。我们知道,教育中提倡平等的交往与对话。那么,怎样才算是“平等的交往和对话”?什么情况下是“自由的沟通”,而不是“专制的权威”?什么情况下是“参与合作”,而不是“灌输接受”?在“如何让学生愉快地学习知识”方面也有同样的问题,教师如何能“不说教、不严厉”,让学生感受“愉快”的同时还能够“学到很多知识”呢?许多教师都发出了“不知何为”的感慨:如果“严格指出对错并有学习要求”,仿佛就妨碍了学生愉快体验的形成了;但是“不指出对错没有学习要求”呢,“知识学习”明明是需要在某些“约束”下才能成就的。这些例子充分说明这种对立关系之间的“边界”和“度”通过“教师个体智慧”很难把握。
孙阳春,女,教育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出站。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高等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所所长。主持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项目1项,省部级教育科研项目4项。在《高等教育研究》《现代大学教育》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引子
第一章 教育发展理路的历史追溯与反思
一 学校教育发展理路的历史追溯
二 学校教育发展理路的历史反思
第二章 教育制序的本体解读
一 教育制序内涵
二 教育制序的本质
三 教育制序的特征
第三章 教育制序发展理论的合理性追问
一 教育制序发展理路与人的发展:前提考察
二 教育制序发展理路与人的发展:内在考察
第四章 教育制序发展理路形成的影响因素
一 制序理路影响因素的内容构成
二 制序理路影响因素的核心确定
三 制序规则作为核心因素的分析视角
第五章 教育制序发展理路的建构(上):原则篇
一 原则的相关界定
二 确定原则的基本依据
三 原则确定的基本标准
四 原则的澄清与确定
第六章 教育制序发展理路的建构(下):策略篇
一 核心对象的确认
二 核心策略的实现构想
三 外围策略的配套改革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