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版前言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提供的三类会计信息,在经济界被广泛使用,不可或缺,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密切程度要远远高于税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密切程度,乃至在会计理论与实务界,仍然有人将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混同于会计学科划分,他们认为,既然企业是一套账,那就是一种会计,即财务会计,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在会计记录中的有分有合视为一种会计规范。如果对这些基本问题搞不清楚,将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同时也会降低财务会计信息质量。
如果说,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还不完全具备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外部环境,但目前的税收与会计法规制度已完全具备了两者适度分离的外部环境。会计教育即使不能做到具有前瞻性,但也不应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收、会计等法规建设,已经明显地体现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而非基于财税权益的集权观。在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下,税务会计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安排。税务会计本质上应是税收法律与财务会计准则既冲突又协调的一种会计机制。基于这种认识,本书在阐述各税种会计时,其确认、计量与申报,是以我国现行税收法规为准,其会计记录则体现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制度)的“混合”:因税种不同而不同,流转税税种的会计处理是“两者合一”,即财务会计服从税法(税务会计);在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则是“两者分离”。
本书章节结构及其主要内容安排如下:
第1章 税务会计总论。简述税务会计基本理论,包括税务会计概念、目标、原则、基本前提,税务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和会计处理程序等,从而构成税务会计概念框架。
第2章 纳税基础。简述纳税的基本知识,包括对税收的基本认知、税收实体法的主要构成要素、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基本内容。
为体现课程“思政”教育,本章增设“诚信纳税与纳税信用”。诚信纳税是社会普遍存在的相互信任关系在税务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根据法律规定履行税收给付义务。纳税人应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努力提升纳税信用等级,以期获得较高的商业信用和更多的商机。税务会计人员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第3章至第9章,分章阐述六个主要税种(出口退免税涉及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属单独税种)的税务会计,其中又以第3章“增值税会计”和第8章“企业所得税会计”为本书核心章节。
第3章增值税会计。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增值税会计处理都是遵循财税合一模式(即对涉税、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均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即按增值税法规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纳税申报。对于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我认为实质上遵循的是财税合一模式,即主要服务于增值税的纳税申报,而对编报财务报表意义并不大。
第4章至第7章,分别阐述消费税会计、关税会计、出口退免税会计和资源税会计,这些税种都是遵循财税合一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因《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法采取财税分离模式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则是财税合一模式。,本章第1~4节阐述税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Income Taxes Accounting)”,即以企业所得税法为确认、计量、记录依据,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本章第5、6节属于财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处理,以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主要阐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不包括各种涉及企业所得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应在《财务会计》教材中阐述),仅是为了便于分析比较两种会计的区别与联系。因为在“一套账”的账簿体系下,在会计记录环节,两者密不可分。当然,如果在财务会计课程中已经比较完整系统地学习过这两节的内容或者因课时所限,教师可以不讲授或者学生自学。
第9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本章的会计主体包括两类:一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承担预扣预缴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非居民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企业单位;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前者作为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的法定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规定,确认计量被扣缴人的“综合所得”、计算其应交税额,并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后者则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其经营所得进行确认计量、会计记录和纳税申报。
第10章 其他税会计。选择企业比较普遍、比较经常涉及的九个税种,简述其确认、计量、记录和纳税申报,这几个税种也是遵循财税合一模式进行会计处理。
各章内容均以交稿截止日的税收和相关会计法律、法规为依据。
税收为会计增添了不尽的烦恼,“对于会计这个行业来说,如果没有税收问题,那么这个行业的复杂程度将会惊人地降低①。”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正是越来越复杂的现代税收制度,提高了会计从业门槛和会计职业地位,税收已经成为会计职业新的增长点。
变化总是在发生,唯有变化是永恒的,让我们适应变化、享受变化,并努力去追踪变化。税收、会计法规制度变化频繁,书中所涉法规制度,若理解有误,应以法规为准;若以后有变,应以新法规为准。
感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尤其是本书责任编辑乔剑老师,我们多年的合作非常愉快,她的敬业精神非常值得我学习,也感谢家人对我的一贯支持。当然,更要感谢本书的广大读者,竭诚欢迎您们对拙书不吝指正。
2020年5月
于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务学年会顾问。国内多所高校客座教授。
曾任天津财经大学(学院)财政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系副主任、系主任、名誉主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计研究》杂志编委,中国会计教授会理事,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对外经贸会计学会理事,《财务与会计》学术顾问,天津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
在会计研究、财贸经济、当代财经、财经科学、财经论丛、经济与管理研究、现代财经、财经问题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中央财经大学学报、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有关论文百余篇,多篇论文被《经济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财政与税务》《财务与会计导刊》转载。编著、主编《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学》《税务会计》《税务会计学》《税务筹划》《税务筹划学》《税务会计研究》《税务会计理论》《税务会计理论研究》《税务筹划理论研究》
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税务筹划的理论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