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儿自传》科普作家高士其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妙趣横生的比喻来向人们传播医学科学与公共卫生的知识、思想和精神。谈的净是些生物细微琐屑的事,但是却都和人生有关:民主的纤毛细胞、大海给我们的礼物、地下王国漫游记等。《菌儿自传》揭开了细胞不死、生命起源的秘密。细胞为什么会永远长大,永远不死?而由细胞组成的人却得不到永生,会逐渐衰老、死亡呢?本书从生命的起源、单细胞的性生活说起,揭开细胞的不死之谜。
适读人群 :11-14岁
经典少儿科普名著,中国科普作家协会郑重推荐,潘家铮、王梓坤、张景中、刘嘉麒四位院士任顾问。作家叶永烈任编委会主任,十四位知名科普作家任编委,庆祝建国60周年倾情钜献,中国套少儿科普经典文库,青少年课外阅读科学读本。
高士其,(1905-1988年),中国科普事业的先驱和奠基人,我国科学家和科普作家,福建福州人。1925年清华大学毕业,后留学美国,23岁时,因实验意外感染甲型病毒,留下严重后遗症,后全身瘫痪。从23岁开始到83岁离开人世,一直坐在轮椅上,为科学传播孜孜不倦地奋斗了60年,为青少年创作了大量的科学文艺作品,会见了数百万的少年儿童,并作为科学与智慧的象征而被全国亿万青少年亲切称呼为“高士其爷爷”。
总序
科学童话:菌儿自传
我的名称
我的籍贯
我的家庭生活
无情的火
水国纪游
生计问题
呼吸道的探险
肺港之役
吃血的经验
乳峰的回顾
食道的占领
肠腔里的会议
清除腐物
土壤革命
经济关系
科学小品:细菌与人
人生七期
人身三流
色——谈色盲
声——爆竹声中话耳鼓
香——谈气味
昧——说吃苦
触——清洁的标准
细菌的衣食住行
细菌的大菜馆
细菌的形态
细菌的祖宗——生物的三元论
清水和浊水
地球的繁荣与土壤的劳动者
细菌学的课
毒菌战争的问题
凶手在哪儿
科学趣谈:细胞的不死精神
细胞的不死精神
单细胞生物的性生活
新陈代谢中蛋白质的三种
民主的纤毛细胞
纸的故事
漫谈粗粮和细粮
炼铁的故事
谈眼镜
“天石”
灰尘的旅行
电的眼睛
镜子的故事
摩擦
热的旅行
温度和温度计
从历史的窗口看技术革命
土壤世界
水的改造
衣料会议
光和色的表演
血的冷暖
星际航行家离开地球以前
谈寿命
未来的旅行
蜜蜂的故事
庄稼的朋友和敌人
大海的宝藏
大力宣传戒烟
笑
痰
梦幻小说
后记
科学童话:菌儿自传
我的名称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蚯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茝”。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小小,轻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名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
“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
“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
“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小小的生物。
既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菌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我的籍贯
我们姓菌的这一族,多少总不能和植物脱离关系罢。
植物是有地方性的。这也是为着气候的不齐。热带的树木,移植到寒带去,多活不成。你们一见了芭蕉、椰子之面,就知道是从南方来的。荔枝、龙眼的籍贯是广东与福建,谁也不能否认。
我菌儿却是地球通,不论是地球上哪一个角落里,只要有一些水汽和“有机物”,我都能生存。
我本是一个流浪者。
像西方的吉卜赛民族,流荡成性,到处为家。
像东方的游牧部落,逐着水而搬移。
又像犹太人,没有了国家,散居异地谋生,都能各个繁荣起来,世界上大富之家,不多是他们的子孙吗?
这些人的籍贯,都很混。
我又是大地上的清道夫,替大自然清除腐物烂尸,全地球都是我工作的区域。
我随着空气的动荡而上升。有一回,我正在天空4000米之上飘游,忽而遇见一位满面都是胡子的科学家,驾着氢气球上来追寻我的踪迹。那时我身轻不能自主,被他收入一只玻璃瓶子里,带到他的实验室里去受罪了。
我又随着雨水的浸润而深入土中。但时时被大水所冲洗,洗到江河湖沼里面去了。那里的水,我真嫌太淡,不够昧。往往不能得一饱。
犹幸我还抱着一个很大的希望:希望娘姨大姐,贫苦妇人,把我连水挑上去淘米洗菜,洗碗洗锅;希望农夫工人,劳动大众,把我一口气喝尽了,希望由各种不同的途径,到人类的肚肠里去。
人类的肚肠,是我的天堂,
在那儿,没有干焦冻饿的恐慌,
那儿只有吃不尽的食粮。
然而事情往往不如意料的美满,这也只好怪我自己太不识相了,不安分守己,饱暖之后,又肆意捣毁人家肚肠的墙壁,于是乱子就闹大了。那个人的肚子,觉着一阵阵的痛,就要吞服了蓖麻油之类的泻药,或用灌肠的手法,不是油滑,便是稀散,使我立足不定,这么一泻,就泻出肛门之外了。
从此我又颠沛流离,如逃难的灾民一般,幸而不至于饿死,辗转又归到土壤了。
初回到土壤的时候,一时寻不到食物,就吸收一些空气里的氮气,以图暂饱。有时又把这些氮气,化成了硝酸盐,直接和豆科之类的植物换取别的营养料。有时遇到了鸟兽或人的尸身,那是我的大造化,够我几个月乃至几年享用了。
天晓得,20世纪以来,美国的生物学者,渐渐注意了伏于土壤中的我。有一次,被他们掘起来,拿去化验了。
我在化验室里听他们谈论我的来历。
有些人就说,土壤是我的家乡。
有的以为我是水国里的居民。
有的认为我是空气中的浪子。
又有的称我是他们肚子里的老主顾。
各依各人的试验所得而报告。
其实,不但人类的肚子是我的大菜馆,人身上哪一块不干净,哪一块有裂痕伤口,哪一块便是我的酒楼茶店。一切生物的身体,不论是热血或冷血,也都是我求食借宿的地方。只要环境不太干,不太热,我都可以生存下去。
干莫过于沙漠,那里我是不愿去的。埃及古代的尸体,所以能保藏至今而不坏者,也就为着我不能进去的缘故。干之外再加以防腐剂,我就万万不敢去了。
热到了60℃以上,我就渐渐没有生气,一到了100℃的沸点,我就没有生望了。我喜欢是暖血动物的体温,那是在37℃左右罢。
热带的区域,既潮湿,又温暖,所以我在那里惬意,恰当。因此又有人认为我的籍贯,大约是在热带罢。
世界各国人口的疾病和死亡率,据说以中国与印度为高,于是众人的目光又都集中在我的身上了,以为我不是中国籍,便是印度籍。
后,有一位欧洲的科学家站起来说,说是我应属于荷兰籍。
说这话的人的意见以为,在17世纪以前,人类始终没有看见过我,而后来发现我的地方,却在荷兰国,德尔夫市的一位看门老头子的家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