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受迁安市水利局委托,河北天和咨询有限公司结合迁安市河湖自然属性、水系特征及跨行政区域等情况,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河湖名录调查、汇编工作,并于2020年6月底完成《迁安市河湖保护名录》。在数月的编纂工作中,编纂工作组通过资料复核及现场校核的方式对迁安市各河道资料进行反复审核及汇总,本着实事求是、全面翔实的原则,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树立精品意识,深入河湖现场,专访基层群众,严把质量关。水利局各部门高度重视,对编纂工作予以全力支持,负责编纂、审稿的同志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付出了艰辛努力。在此,谨向参与编纂工作的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迁安市河湖保护名录》的顺利完成,能全面反映迁安市河长制管理组织体系设置情况,可有效推进河湖“治”“管”结合,开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同时还有利于加强水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在此,衷心期望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能成为人们的共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能够深入人心,迁安市水生态环境能够迎来更为辉煌的明天。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17]6号)和《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厅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唐办字[2017]16号)精神,建立健全迁安市河湖管理体制机制,结合迁安市实际,制定了《迁安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于2017年全面建立市、乡(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
2020年3月22日,《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简称《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实施。《条例》第十四条对河北省河湖保护名录编制工作进行了规定:“本省实行河湖保护名录制度,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河湖保护名录的编制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编制标准拟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河湖保护名录,经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条例》相关规定,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河湖保护名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冀水河湖[2020]37号)文件,对河湖保护名录编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20年5月,受迁安市水利局委托,河北天和咨询有限公司结合迁安市河湖自然属性、水系特征及跨行政区域等情况,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河湖名录调查、汇编工作,并于2020年6月底完成《迁安市河湖保护名录》。在数月的编纂工作中,编纂工作组通过资料复核及现场校核的方式对迁安市各河道资料进行反复审核及汇总,本着实事求是、全面翔实的原则,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树立精品意识,深入河湖现场,专访基层群众,严把质量关。水利局各部门高度重视,对编纂工作予以全力支持,负责编纂、审稿的同志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付出了艰辛努力。在此,谨向参与编纂工作的同志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本书的顺利完成,能全面反映迁安市河长制管理组织体系设置情况,可有效推进河湖“治”“管”结合,开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同时还有利于加强水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在此,衷心期望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能成为人们的共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能够深入人心,迁安市水生态环境能够迎来更为辉煌的明天。我们将为此而不懈努力!
序言
1 迁安市河流概况
1.1 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1.2 气象水文
1.3 水系概况
1.4 迁安市河流情况
2 工作原则、依据及范围
2.1 工作原则
2.2 编制依据
2.3 编制范围
2.4 工作要求
3 迁安市河湖名录
3.1 滦河水系
3.2 冀东沿海诸河水系
3.3 各办事处、乡(镇)河湖名录
4 迁安市分级河长名录
附录
附录1 专家审查意见及名单
附录2 迁安市河流功能及基本属性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