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针对重要的诗学问题,诸如新诗写作与诗人心性的关系、新诗自身的表达之难(亦即达难达之情)、新诗对万物持赞颂态度还是仇恨心理(亦即审美还是审丑)、新诗的现代性与古典性的关系、新诗与词语的关系、新诗在语气上如何被呈现、新诗如何有效处理现代经验等等。这些新诗研究中过经过脉的大问题,急需要被厘清,急需要得到确切、坚定的回答。这也是本书的重点所在。通过对当代著名诗人欧阳江河、柏桦、西渡、西川、宋炜、吉狄马加、冯晏等人的个案分析,尤其是甄别有争议的地方,进行深度的剖析和诠释,进而为深入理解和塑造当代诗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1. 读了本书,能加深对当代诗的理解,比如为什么诗是晦涩的。
2. 本书通过分析几位当代重要诗人的作品,力图让读者了解什么是当代诗最重要的问题。
3. 作者敬文东为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文学评论家”获得者。
现代汉诗写作中的七种表达之易
胡适式表达之易很容易得到理解。
适之先生认为:只要用白话写出一己之“志”,就算得上新诗。在他眼中,白话不仅是新诗之“新”的保险单,原本就约等于新诗。此中情形,恰如江弱水所说:“胡适一生秉持的诗观,堪称一种白话原教旨主义。” 适之先生大概只能算作刚刚解除古诗“裹脚布”的新诗人,他要是复杂,或像杨政等组成隐在谱系的那些诗人一样,将表达之难当作新诗的重要指标加以强调、加以考量,反倒是不可理喻的事情。从这里很容易看出,现代汉诗打一开始,就更愿意在表达之易的航线上不断滑行;表达之易更有可能成为新诗的隐疾与暗疮。更为严重的是,胡适虽然用白话作诗,但他采用的,仍然是古诗的思维方式,这就更让表达之易雪上加霜。白话不可避免的俗气(似乎更应当说成市井味),再加上不合时宜的古诗思维,其结果宛如西装配马褂,或身着汉朝服装的刘姓皇室成员手捧iphone5看好莱坞大片。
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胡适使用的是一种“杂拌儿”式的语言,这正是西装配马褂、着汉装看好莱坞大片的标准造型。因此,胡适对月亮的想象必将是李白式的,而这个李白式又必将是短斤少两、残缺不全的——“进窗来”引发的“相思”完好地证明了这一点。胡适式表达之易,是新诗暗含“隐疾”的开端,是新诗难以摆脱的胎记,日后将以变形为方式出没于不同形态的表达之易。
郭沫若式表达之易体现为一种不假思索、照单全收的浪漫主义余绪。
从纯粹诗歌的角度观察(亦即暂不考虑时代因素),郭沫若更乐于采用的,乃是一种典型的消极写作,狂放起来像打铁匠,像惠特曼;温柔、感伤起来,则如杨柳腰,如写《新月集》的泰戈尔。
按钟鸣的话说,这是一种反智写作,抬高了液态的力比多以利于抒情,放逐了智性以利于皮肤的颤栗,那顶多十秒钟的销魂。这种样态的写作需要仰仗的,是诗绪的即时性;它是在看似主动中,受制于诗绪之即时性而进行的被动抒情。但神经质的即时性很容易消失,毕竟敏感部位随着使用次数的增多,随着撞击次数的几何式升级,必将逐次降低它的“震惊值”而需要进一步加大刺激。但需要进一步加大的刺激又谈何容易!
被动写作宛若无法预测的即时性附体于诗人:是即时性在怂恿或命令诗人写作,而不是诗人真的驾驭了即时性,降服了即时性。诗歌现代性不能容忍这种情况出现,它在更多的时候,服膺于艾略特的“逃避自我”(亦即里尔克所谓的“客观化”),以利于对现代经验进行真刀真枪、一丝不苟的复杂处理,手术刀或解剖式的处理:这才算得上面对并且承担和解决了表达之难。诗歌现代性更乐于强调:诗是一种手艺;诗人呢,则必须具有匠人的耐心、气度和聚精会神。
还有一种表达之易是徐志摩式的。
徐志摩走的是浪漫主义的另一波余绪。他主要受英国浪漫主义影响,“几乎没有越出过十九世纪英国浪漫派雷池一步”。而到十九世纪末,英国浪漫主义早已变质为消极浪漫主义,滥情到了极点,以至于惹恼了波德莱尔,更让其追随者勃然大怒、目带凶光。徐志摩易于感伤的气质,士大夫易于见花溅泪的心性,使他更容易亲近消极浪漫主义。江弱水所见极是:“以徐志摩‘感情之浮,思想之杂’,他对英国十九世纪浪漫派诗学的领会也不具学理上的清晰性,往往摭拾一二意象与观念,就抱持终生。” 而他对自动宣泄感伤情绪的渴求,正好与消极浪漫主义的消极性宿命般地一拍即合,这使得几十年来被人口耳相传的《再别康桥》都很难讲是真正的现代诗篇。
意识形态式表达之易旗帜下的个体,则少于恒河沙数,多于过江之鲫。
不用说,所有种类的意识形态都倾向于一种简单、醒目、富有爆发力的书写方式,都乐于将复杂的经验简单化,因为意识形态的目的永远都指向它自己——它发出光芒,但也要回收所有的光芒,以成就自身,以达致自身。最终,是意识形态在命令诗人们起立歌唱。这是一种更彻底、更积极的消极写作,其存在有如白纸黑字,属于最低级的表达之易,实在不值得特别申说。
朦胧诗式表达之易需要格外小心,格外谨慎。
因为它占有诗的名义而太具有欺骗性。作为一种对抗性的诗歌写作,朦胧诗注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在反意识形态中,受制于意识形态的诗歌写作。包括杨政在内的所有“第三代诗人”在指控朦胧诗时,崇高、庄严、英雄气……乃是出现频率蛮高的词语,而且都是贬义性的。但这些词语组建的诗歌氛围,刚好来自朦胧诗极力抵抗的意识形态;其实质,乃是对意识形态的反向挪移,是对意识形态的被动反应(而不是反映)。时过境迁,说朦胧诗是一种极为简单的写作方式,就是不言而喻的结论。这样讲,或许有些大不敬,更没有“理解之同情”所指称、所要求的那种胸襟与气度,但后人偶尔有权采用超越时空只专注于诗艺的阅读方式。
还有一种特别值得注意的,乃是词生词式表达之易。
傅修延或许更应该承认,很多汉语双音节词都可以被拆开,以供人随意联想,却不必一定是叙事的,还可以(或更可以)是抒情的。但这顶多只能被认作文字游戏,而且是随机的游戏,端看被拆开的文字碰巧可以套在或罩在谁的头上。
因为情形正如萨特所言,词语不改变世界,它顶多是世界的轻轻的擦痕。即使是最疯狂的文本主义者(比如罗兰·巴尔特),面对现实世界,也不会真的认为它只不过是些文本而已,否则,躺在阴曹地府的罗兰·巴尔特就不能理解置他于死地的那次车祸究竟是咋回事。词生词式的表达之“易”,其“易”就“易”在你只要掌握了那套修辞法,复兼几分小聪明和小机灵,就可以变着花样随意地、无限度地随便玩下去,以至于可以玩弄所有的词,并且越玩越熟练,但也很可能越玩越没劲。
现代汉诗中还有一种身体-本能式表达之易。
最典型的身体本能式表达之易的被掌控者,莫过于蜀人柏桦。钟鸣对柏桦的描述很到位:
柏桦“只求即兴的效果”,“分秒都是现场。”早期,他凭才情、灵气、情境,原文直接阅读(如英文版的曼杰斯塔姆),写也稍认真,出过佳作,遂很快成为被“第三代”采气的对象。他有首诗就叫《望气的人》。那是一个百废待兴、平庸的时代,生活与诗,都急需词语的改变,而他语速急躁、措辞跌宕很大、精神分裂很厉害的风格化也正当其时。他的不耐烦、喜怒无常,用乖僻修葺一新的矫情,甚至孤注一掷,对循规蹈矩,是种打击,对才情、命运不济且又具英雄情结的人,则是鼓舞,突如其来,让人瞠目结舌,应接无暇。作为个人选择的生活倒也罢了,但转而为语言途辙,效果与谬误,则相当的惊人。他的语言方式,以雅俗为病,对诗歧义化自有效果。
表达之易或许还有其他表现形式,但上述七种却显得更基本,也更容易发现——余下的无需赘述。需要指出的是:新诗写作中有没有呈现出表达之难,并非判断一首诗或好或坏的唯一标准。如果某首诗没有体现表达之难,也只是在最低限度上说明:这首诗至少在现代性方面有所缺失;其结果大致是:这很可能是一首好的或坏的缺乏现代性的新诗而已,比如余光中的名作《等你,在雨中》,就是一首没有现代性——但满是古典意境——的好新诗。没有在写作过程中体会到表达之难,没能让读者感受到表达之难,只说明诗人们放弃了对现代性的细致刻画,反倒在用一种简单的眼光,看待种种复杂而变动不居的现代经验;或者说,他们根本没有能力体会何为复杂的现代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