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2024文本)
定 价:80 元
-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 出版时间:2024/1/3
- ISBN:9787513090230
- 出 版 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 中图法分类:F760.5
- 页码:280
- 纸张:
- 版次:1
- 开本:16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以下简称《国际分类》)第十二版于2023 年1 月1 日起正式使用。之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该版本进行了调整,形成《国际分类》第十二版(2024 文本),并于2024 年1 月1 日起正式使用。以此为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2023 年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形成《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十二版 (2024 文本)》(以下简称《区分表》)。《区分表》中的类似商品和服务,是商标主管部门为了商标检索、审查、管理工作的需要,总结多年来的实践工作经验,并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把某些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误认的商品或服务组合到一起编制而成的。本书可以作为商标审查人员、商标代理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也可以作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处理商标案件时判断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2018年11月15日《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114号)规定,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整合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事业单位。
2019年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商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知发人字〔2019〕19号)规定,商标局主要职责为:承担商标审查注册、行政裁决等具体工作;参与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定;参与规范商标注册行为;参与商标领域政策研究;参与商标信息化建设、商标信息研究分析和传播利用工作;承担对商标审查协作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商标审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