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战国时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的合编。《汉书·艺文志》著录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书中叙述商鞅变法主张,提出信赏必罚的法治要求,主张从法律上保护土地私有权,而把政治权力集中于君主一人,以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此外,对于法的起源、本质、作用等,也有所论列。
更法第一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h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名,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
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
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 。 ’臣 闻 :‘ 法古无过 ,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 ,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辨’。愚者笑之,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垦令第二
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则农不败。农不败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
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官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则下不非上,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少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
无以外权任爵与官,则民不贵学问,又不贱农。民不贵学则愚,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而不殆。民不贱农,则勉农而不偷。国安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
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
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不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