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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幼儿成为混龄活动的主人 读者对象:学前工作者
主体性是人本质属性的反映,表现为主体对外部世界及对自己与外部世界关系的积极主动地掌握。儿童生而具有成为“主体”的潜质,儿童的主体性是儿童作为社会主体的本质属性。当下,混龄活动对幼儿的发展价值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基于“间断性混龄交往和完全混龄交往对幼儿心理理论的发展都优于完全同龄交往,而间断性混龄和完全混龄之间并无显著差异。”。很多幼儿园在实施同龄编班的基础上,都在园内实施不同内容和形式的间断性的混龄活动。但是在混龄活动幼儿的主体性是否都得到了充分发挥还需要深入研究,尤其是混龄活动中如何落实中小中大班各年龄层次、每个年龄段发展水平差异、兴趣爱好不同和优势不一的幼儿的主体性?即是否关注到每位儿童主体性的发挥?是否关注到儿童需要、兴趣、动机、情感等非智力因素对主体性发展的影响等,值得进一步深入地思考与研究。为此,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附属幼儿园聚焦混龄活动中落实儿童主体性的有效支持策略的研究,经过8年深入、系统的实践探索,总结了混龄活动中落实儿童主体性策略,并将此策略通过案例的形式整理成书,以期为开展混龄活动的幼儿园及教师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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