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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解传闻证据规则
本书是针对传闻证据规则的解说及研究。主要内容分为三大部分:传闻证据规则相关概念的涵义及辨析、传闻例外的体系及其他相关问题。具体内容简述如下:
一、传闻证据规则相关概念的涵义及辨析
现行日本刑事诉讼法中没有传闻证据一词。传闻证据是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20条第1款规定的作为原则禁止的证据的相关学说及实务上的概念。在讲解陈述、陈述证据、传闻证据的基本概念的基础上,通过案例的讲解再确认对传闻概念的理解,阐述传闻证据规则的功能和作用。
二、传闻例外的体系
首先,在确认传闻例外与非传闻的区别及传闻禁止的概括性例外两个问题的基础上,论述传闻例外的基本条件及法律条文的构成(日本刑事诉讼法第321条-第327条)。其次,结合案例对传闻例外进行了逐项的分析讲解。具体来说,包括“被告人以外的人”的代替陈述书面材料的传闻例外、被告人的代替陈述书面材料的传闻例外、业务上固定格式的文书的传闻例外、非代替陈述书面材料的传闻陈述的传闻例外、根据当事人的同意采用传闻证据的可能性及根据双方当事人就陈述内容的合意采用代替陈述书面材料的可能性。最后,论述了判例对传闻例外作出的类推或者扩张性解释。
三、其他相关问题
主要论述了两个问题:一是有共同被告人的案件在并案审理和分案审理时对于传闻证据规则的运用;二是不符合传闻例外的审判外陈述作为审判陈述证明力的辅助证据的使用。
此外,本书对作为理解传闻证据规则前提的言词证据与非言词证据的区别也进行了详细说明。还涉及到关联性、自白规则、补强规则、排除规则等传闻证据规则以外的刑事证据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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