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教育部颁布的《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为依据,结合高校的办学特点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实际,查阅了国内外大量资料,汲取了业界现有的研究成果与成功经验,按照理论性、政策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的原则编写。该书内容涵盖了大学生就业择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国家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方面。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就业指导
第二章 职业与择业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市场
第四章 大学生就业程序与途径
第五章 就业准备
第六章 就业心理指导
第七章 求职择业的方法与技巧
第八章 毕业生就业流程
第九章 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
第十章 适应社会走向成功
参考文献
(二)改革深化时期的“双向选择”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统包统分”的大学生就业分配制度滞后于形势的发展需求,与新的经济运行机制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渐突出。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是我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重要标志。《决定》指出:“对于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生,其毕业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这样就形成了以“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为主要形式的就业制度。
1989年3月,国务院转批了教育部提出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了在过渡阶段实行以学校为主导向社会推荐就业,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双向选择”的就业形式。但这一制度仍然遗留了原分配制度的某些问题。例如,高校毕业生的“干部”身份予以保留;对未能实现“双向选择”就业的毕业生,仍以国家分配方式安排就业等。在企业自主权尚未完全确立、人事制度改革尚未全面展开的情况下,毕业生就业仍然受着人员编制和劳动指标等计划体制的限制。
这一阶段虽已开始了以“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为主要形式的就业制度改革,但仍处于国家分配和双向选择相结合的过渡时期。
(三)市场经济时期的“自主择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立以“自主择业”为主要特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势在必行。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采取综合配套、分步推进的方针,改革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体制,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新体制,明确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并确定1997年大多学校按新制度运作,20(]O年基本实现新旧体制转轨。
在这种就业制度下,大部分毕业生将按照个人的能力、条件和愿望到市场参与竞争,而不再依靠行政手段由国家保证就业,用人单位也只能用工作条件及优惠待遇吸引毕业生,不能等待国家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给予保证,而高等学校作为就业工作的中介,主要为毕业生“自主择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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