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摆在了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位置,其《金融商品交易法》、《金融商品销售》等相关法律在金融消费者的立法保护及促进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美国、英国和欧洲其他国家的资市场法制和监管研究较多,而对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地区研究较少。近年日本在资本市场法制的横向规制、统合立法、增强市场透明度、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成果显著,不仅结合了本国的市场发展状况,同时也吸收了欧盟、英国、美国的经验和教训(,在金融资本全球化的趋势下,世界各国的资本市场连接愈发紧密,各国的资本市场都面临着相似的问题,日本在资本市场做出的工作和努力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参详借鉴
多年前,为了学习先进经验、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我东渡日本留学,光阴荏苒, 转眼已是 2014 年。经过 30 余年改革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取得了巨大 的发展成就,成为世界上重要的新兴经济体。我国的资本市场也经历了从无到有、 从草创到规范、从摸索到创新的发展之路。不论从市场规模、效率、透明度还是影 响力、开放程度等各方面来看,我国资本市场都有了质的飞跃,为经济发展做出了 突出贡献。 从发展历程来看,资本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与资源调配的市场化、社会化紧密相 连。在现代经济中,资本市场不仅为各参与主体提供了筹集资本、转移规避风险的 场所,还能通过市场手段完善社会资源的配置,使整体经济运行更加有效、稳健。 同发展多年、相对成熟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本市场还很年轻,尚处于发展的初 级阶段,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面对新的形式和历史使命,如何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服 务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目标,是我们现阶段面临的迫切任务。经过 20 余年的 市场发展,我们得出了一个基本的认识,即发展中产生的问题要尽量在发展中解决、 市场中产生的问题要优先用市场化的方式处理。国务院《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 展的若干意见》(即金融三十条)中,第 28 条明确提出,要加强功能监管、审慎监管, 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这不仅反映了中央政府透明化、市场化、适度监管的先进 理念,同时也为未来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历史成绩,我们也应看到发展的道路并非坦途。尤其是 2008 年由美国次 贷危机肇始的全球金融危机更
中国资本市场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形势要求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为了有效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制度经验,中国资本市场从成立伊始,就特别注重按照“立足国情,为我所用”的原则,不断学习、消化和吸收境外成熟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监管制度。目前,中国资本市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521件,加上大量的交易所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基本形成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这些制度规范构建起一整套与国际通行原则基本相符的法律框架、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保证了市场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过20余年的改革发展,我国资本市场进入了创新发展的新阶段。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大局需要,重点解决资本市场自身结构不平衡、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为居民提供投资理财产品相对匮乏等突出现实问题,资本市场现有的以股票公开发行并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为主的境内市场体系,将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公募与私募并重、股票与债券平衡、场内与场外协调发展的资本市场体系。与此相适应,需要进一步发展壮大财富管理行业,立足于功能监管的制度定位,统一资产管理行为规则,放松行政管制,增强创新活力。实现这样的改革目标,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学习境外成熟市场的制度经验,充分借鉴境外市场有关私募发行、债权融资、资产管理、期货及衍生品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大胆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确保我们的各项制度适应和满足市场改革的实际需要。
坚持对外开放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一贯方针。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和“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金融对外开放的总体要求,中国资本市场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全球经济竞争,提高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不论是支持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融资,鼓励境内机构和个人到境外进行证券投资,还是畅通境外企业到境内发行融资渠道,平等保护境外机构和个人到境内进行证券投资,都需要在立足国情的前提下,实现制度衔接互通,消除制度壁垒。特别重要的是,市场竞争首先是制度规则的竞争,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一方面要确保我国市场通过制度规则体现法治环境吸引力,另一方面还要增强我国在涉及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国际规则的制定中的话语权,增强我国在国际监管合作和跨境执法合作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及金融商品销售等相关法律中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