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作者近年来所写有关法律、宪政研究的论文。作者分别对和平时期的罗马法、法国大革命和欧盟立宪、中国古典若干观念和制度等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由此对立宪这样一项政治事业进行探索。
姚中秋,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长期从事财经、政治和法律评论写作。已出版财经评论集《为什么是市场》及翻译作品《哈耶克传》、《法国大革命讲稿》、《法律与自由》等多种。目前主要研究普通法传统、苏格兰道德哲学、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和古典中国的自由思想与制度。
第一部分 自发地发现法律的程序
试论自发地发现法律的程序与两权分立的政体框架
法律的自发生成机制
自发地发现法律的程序
理性这治,而非权力之治
普通法宪政主义
余论
司法至上与自发秩序的法律体系——评《法律秩序与自由正义——哈耶克的法律与
宪政思想
司法与统治
萨维民、门格尔论自发秩序的法律观
司法约束统治
教会法与法律实证主义间的张力——读《教会法研究》
理性制造迷信
在法律之上
立法的垄断对自发的法律秩序
通过市场学习规则
问题的提出
规则与传统
个体本位的传统
市场的力量
开放状态与演进方向
SARS危情后的社会重建
知识问题与社会自治
自治缺失的灾难
宗教的社会功能
专业团体的功能不足
宪政建设与社会重建
结语
第二部分 立宪的技艺
立宪失败的个案:阿克顿论法国大革命
需要重写的历史
全盘革命的狂妄
政治激进化的恶性循环
摧毁宗教的悲剧与闹剧
政体设计原理的谬误
柏克、阿克顿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宗教问题
法国启蒙哲学对于宗教的仇视
革命政府的宗教政策及其恶果
理性宗教的闹剧
理性与宗教:英国人的立场
教会与宪政
理性的谦卑
……
第三部分 古典的宪政主义解读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