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王亨德森》出版于一九五九年,是索尔·贝娄的代表作之一,据说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一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寻找精神家园的故事。百万富翁亨德森由于精神极度空虚,渴望找到人生的意义。他翻遍了家中的藏书,希望找到能启发他的格言,结果只找到父亲当年作书签用的一张张钞票。无聊之余,他甚至在豪宅里养了一群猪,弄得肮脏不堪,家人抱怨。于是,他离开了文明社会,深入非洲内陆的原始部落,开始了自我探索的心路历程。在历经种种艰辛和危难之后,他仓惶逃回美国。
《企鹅经典:雨王亨德森》富于象征意义,充溢着现代喜剧的反讽意味,好心而常犯错的亨德森在作家的调侃之下也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现代“堂吉诃德”。
在兰登书屋“现代文库”评出的一百部最佳英文小说名单中,《企鹅经典:雨王亨德森》位列其中。
《企鹅经典:雨王亨德森》由索尔·贝娄著,蓝仁哲译,小说把现实主义叙述方式与现代主义表现手法完美地结合起来,既有严谨的结构、引人入胜的情节、别开生面的非洲原始习俗的描绘,又有传奇的、神秘的色彩和独到的象征;既有轻松的幽默自嘲,又有深沉的自我解剖;既有坦率自然的感情流露,又有抽象艰深的哲学思辨。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美国作家。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在蒙特利尔度过童年。一九二四年,举家迁至美国芝加哥。一九三三年,贝娄考入芝加哥大学。两年后,转入西北大学,一九三七年毕业,获得社会学和人类学学士学位。同年,赴威斯康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之后长期在大学执教。一九五三年出版的《奥吉·马奇历险记》使他一举成名,奠定了他的文学地位。其后,陆续出版了《雨王亨德森》(1959)、《赫索格》(1964)、《赛姆勒先生的行星》(1970)、《洪堡的礼物)(1975)等。这些作品袒露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苦闷,从侧面反映了美国当代“丰裕社会”的精神危机。此外,贝娄还出版过中短篇小说集、剧本,以及游记。贝娄的一生可以说是集学者与作家于一身,他在创作上继承了欧洲现实主义文学的某些传统,并采用了现代主义的一些观念和手法,强调表现充满矛盾和欲望的反英雄。他曾三次获美国国家图书奖,一次普利策奖;一九六八年,法国政府授予他“文学艺术骑士勋章”;一九七六年,由于其作品“融合了对人的理解和对当代文化的精妙分析”,贝娄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雨王亨德森
导读
《企鹅经典:雨王亨德森》:
第二章 因为她的父亲也一样是用手枪结果自己性命的。
我和莉莉之间有一个共同点,我们两人的牙齿都有毛病。她比我小二十岁,但我们都镶了假牙,我的在口腔两侧,她的在口腔前沿。她上齿的四颗门牙都损失了。那还是她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陪伴她所崇敬的父亲到外面去打高尔夫球。那天,可怜的老头子喝醉了,本不该去打高尔夫球的。他不打声招呼,也不四下瞧一眼,便在第一号发球处将球棍往后一挥,正敲着自己的女儿。一想起那情景真要命:在该死的七月大热天的高尔夫球场上,一个铅管供应行的醉老头,把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儿打得鲜血直流。那些失控的酒鬼真该死!去他妈的,一喝醉了手脚就不灵!我最见不得那号小丑,喝醉酒便在众人面前显出一副可怜相。可是,莉莉从来听不得一句责备她老头子的话,为她老子的事远比为自己的更容易动感情。她腰包里总是装着她父亲的遗像。
我没有亲眼见过这老头儿。我与莉莉相遇时,他已经死了十一二年了。他死后不久,她嫁了一个巴尔的摩人,听说家境很不错——怪不怪,这些还都是莉莉亲口告诉我的。然而他们合不来,战争期间她获准离婚(当时我正在意大利作战)。当我遇见她时,她又在家里了,和她妈住在一起,她们是制帽业中心城市丹伯里的人。在一个冬天的晚上,我和弗朗西斯碰巧去丹伯里参加一次聚会,弗朗西斯却有点儿半心半意,因为她正和某个在欧洲的大知识分子书来信往。弗朗西斯是个很深沉的读书人,擅长写书信,抽烟很厉害;每当她对某个哲学问题什么的钻研入迷的时候,我便很难见到她了。这时我知道她躲进了楼上她那间房里,一面抽索勃兰尼牌香烟,一面咳嗽写笔记,冥思苦想。嘿,我们去参加那次聚会时,她正处于这类似的心理危机之中。聚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她突然想起某件必须马上要做的事,于是开车离去了,把我忘得一干二净。当天晚上,我和大家混在一起,而且是惟一打黑色领结、穿暗蓝色西装的客人,也许是该州那一带第一个穿正式礼服的人吧。蓝色衣料太显眼了,我身上仿佛裹了一大匹蓝色料子似的;莉莉穿的则是一件红绿相间的圣诞条花礼服;十分钟之前我才被介绍认识她,这会儿我们已在一块儿交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