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直接影响着社区治理的绩效。城市化进程加快导致“村改居”社区的大量出现,处理城市的新社会空间之下的“村改居”社区,由于进行“居站分设”治理模式的变革,出现了治理困境,给和谐社区的构建带来了困扰。《公共行政与公共政策研究学术论丛·社会资本视阈下的“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以深圳市宝安区为例》运用社会资本理论来分析“村改居”社区治理中的社会资本因素,以及在“村改居”社区治理中利用传统农村社区的社会资本的必要性,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变成城市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村改居”社区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这类“非农非城”、“亦城亦村”的过渡型社区如何治理,成为新形势下社区管理工作者必须解决的难题。本书是运用社会资本理论分析“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实证研究。全书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介绍选题的缘起、意义和本书的框架;第二章是介绍本书的理论基础:社会资本理论;第三章是社会变迁中的“村改居”社区,主要介绍“村改居”社区产生的背景和它的特征;第四章是村民自治模式下的“村改居”社区治理,主要解释社会资本在治理中所起的作用;第五章是“居站分设”模式下的治理困境及社会资本变化;第六章为“村改居”社区治理目标与路径选择。
笔者认为,社会资本是一个具有概括力和解释力的概念,尤其是对于以“差序格局”和熟人关系网络为特征的“村改居”社区具有天然的契合。在本书中,社会资本是被定义于存在于特定共同体内的以信任、互惠、规范和合作为主要特征的社会网络,它具有社会结构资源的特征。根据这个定义,笔者认为,熟人关系网络、乡土信任和社区规范构成了“村改居”社区的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城市化虽然使得村落消失,但并不意味着传统的消失,传统因素在现代化中仍起着重要作用。社会资本是“村改居”社区中最重要的传统因素,它在“村改居”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笔者通过对深圳市宝安区的“村改居”社区在其社区治理体制变革前后变化的实证研究,考察和研究在“村改居”社区治理过程中,社会资本如何发生影响?“居站分设”模式下社会资本出现怎么样的变化,又造成怎样的影响?进而揭示过渡型的社区——“村改居”社区治理中社会资本的重要性。最后得出保持“村改居”社区社会网络,借助“村改居”的社会资本,加大对“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投入,实行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多组织共治是“村改居”社区推进公众参与和节约政府管理成本,实现社区善治的共赢途径。
从社会资本的角度研究“村改居”社区治理是一个新的尝试。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具有一定的开创性。虽然政治、经济因素是解释社区治理变革的主要变量,但是影响“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因素是多元的,“村改居”社区中蕴藏的丰富的社会资本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一种分析途径,社会资本有助于引起人们对于政治、经济以外的非制度因素的重视,促进人们从更深的理论层次关注隐藏于“村改居”社区中的社会关系以及信任、合作、互惠互助、规范与参与网络等的社会资本形式,有助于人们认识到这些社会资本对于“村改居”社区治理所起的作用,有助于人们找到当前“居站分设”模式下“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的原因,有助于人们找到适合“村改居”社区实际的治理之路。
丁煌,武汉大学“珞珈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主任,武汉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黄立敏,女,汉族,1973年生,江西萍乡人,毕业于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热爱思考,因工作关系,常与社区打交道,希望能从一线的研究中发现、寻找规律,推动社区治理。、寻找规律,推动社区治理。
第一章 导论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二、国内外既有研究综述
三、核心概念与分析框架
四、研究方法及研究实地的选择
五、本书的难点及创新点
第二章 本书的理论基础:社会资本理论
第一节 社会资本的界定
一、布迪厄: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
二、科尔曼:结构功能的社会资本
三、帕特南:治理绩效的社会资本
四、其他人的社会资本观:林南、福山及其他
第二节 社会资本的特征及构成要素
一、社会资本的特征
二、社会资本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社会资本与“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契合
第三章 城市化过程中的“村改居”社区:背景描述与特征分析
第一节 “村改居”社区出现的背景
一、城市与城市化
二、深圳的城市化
第二节 深圳市宝安区概况及城市化后社区分类
一、深圳市宝安区概况
二、城市化后宝安社区分类
第三节 宝安区“村改居”社区的特点
一、自然特点
二、社会特点
三、社区组织特点
第四章 村民自治模式下“村改居”社区治理中的社会资本分析
第一节 “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历史传承
第二节 “村改居”社区的村落单位化
一、单位的起源及其特点
二、村落单位化
第三节 “村改居”社区治理中的社会资本分析
一、熟人关系网络:社区认同的前提
二、乡土信任:互惠合作的基础
三、村规民约:彼此认同的规范
四、非制度性权威: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第四节 “村改居”社区社会资本对社区治理的影响
一、“村改居”社区社会资本有利于降低治理成本
二、“村改居”社区社会资本可以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治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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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居站分设”模式下“村改居”社区治理困境及社会资本变化
第六章 深圳市宝安区“村改居”社区治理目标与路径选择
(1)社区治理是以政府、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的直接参与和合作为基础的,需要有效的整合社区各方力量,政府不再是社区治理的唯一主体,所有社区的利益相关者都是社区治理的主体。
(2)社区治理的客体涵盖面宽,遍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及全体公民,涵盖了公共治理利益主体所涉及的所有对象和要素。所有的社会性公共事务,包括政治性公共事务、经济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等都是社区治理的客体。这些事务中不仅包括人们公认的、涉及所有或绝大多数人的公共事务,而且也包括那些可能转换为前者,但却与部分人(某些组织或集团)甚至个别人相关的事务。
(3)社区治理需要培育社区居民的共同价值观念和互助、互惠的精神,亦即培育和增加社会资本,确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4)社区治理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社区治理在文中,经常也会与社区建设、社区发展交替使用。按照联合国文件的语言,我们现在所称的“社区治理”一般称为“社区发展”,它既有“建设”、“管理”的内涵,也包括发展,是一切社区工作的内容和归宿,涵盖了社区全面进步的活动。对此,也有学者认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两者概念有差别,如在美国,社区建设主要指在都市住宅部领导下的社区住宅建设,而社区发展则是由联邦政府领导下的全面社会进步运动。就中国的现实而言,则很少认为社区建设就是社区住宅建设。有学者就提出,社区建设与社区发展的内涵有一致性,但二者的外延不一致。社区发展,是在接近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宏观、更整体的意义上,对社区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描述和分析,即使是无人推动的时候社区也是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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