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借鉴国家治理中功能分工理论,根据组织有效运行中“事务分工——职能分定——问责分置”的基本逻辑,首次对体育组织自我治理和对内管理的三个重点要素进行剖析,即规则自治、组织自治和纠纷解决自治,并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的相关规则制定和机构设置展开论述,结合静态自治规范与动态司法实践,对国际体育组织或域外典型代表的国家体育组织自治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体育组织自治过程中受到外部法律限制引发的问题,探析三个重点要素的自治法治化发展路径。在此研究基础之上,积极比较并总结其体育组织自治的成功经验,综合考察体育组织自治的法治化的解决办法。本书完整系统地对中国体育组织的名称和范围进行梳理,结合我国体育行政改革目标,试图分析中国体育组织自治的问题,就行业法治理念新发展对体育组织自治的实质影响,对两个典型体育组织形式的纠纷解决机制、内外部监督、与政府衔接等自治具体问题提出完善建议,不断推动我国体育组织自治的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体的整体目标。
乔一涓,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德国萨尔大学欧盟法与国际法LLM,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中国体育法学理事,台湾东吴大学、德国萨尔大学(SaarlandUniversity)、马克斯普郎克卢森堡程序法研究所(MaxPlankInstituteforComparativePublicLawandInternationalLaw)访问学者,曾获得国际商会(ICC)的全额奖学金参加全球仲裁学院(ArbitrationAcademy)暑期班。2014年受邀参加第20届世界体育法大会(希腊),提交全英文论文“A Study on the Application of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in 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s”(《论国际体育仲裁院中一般法律原则的适用》),并做全英文主题发言。主要研究领域国际体育仲裁、国际体育法和比较司法制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4项,其他项目2项。出版专著或编著3部,先后在《法学评论》、《武大国际法评论》、《北京体育大学学报》、《武汉体育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5余篇,曾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获得湖南省优秀毕业生、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等荣誉。